----------------------------------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01日某部于下午发布驻疆某部燃煤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1日
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某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驻疆某部燃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驻疆某部燃煤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JMB(2018) -GJ-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助理 项目联系电话:132390100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部 地址:新疆喀什 联系方式:李助理 132390100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茹 17397589666 代理机构地址: 喀什市解放南路丰材小区A座3单元1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名称:驻疆某部燃煤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JMB(2018) -GJ-06 三、招标内容:某部采购块煤、沫煤。(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第一包:采购块煤 第二包:采购沫煤 四、预算金额:约650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要求提供的全部产品。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公证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4、具有2018年度燃煤的产地、检测证明(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要求提供的全部产品。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公证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4、具有2018年度燃煤的产地、检测证明(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01日 10:00 至 2018年08月07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什市解放南路丰材小区A座3单元12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喀什市解放南路丰材小区A座3单元12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1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1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喀什市前海宾馆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来源:新疆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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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新疆 资格 招标 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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