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06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于上午发布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七路绿化湿地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8月6日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七路绿化湿地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一、招标工程概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七路绿化湿地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由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东开经发审字【2018】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七路绿化湿地工程施工及监理 项目编号:DYETDZZC2018-134# 工程概况:东七路与高科技走廊水系及东南角南侧空地新建绿化湿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渣土类型及数量:建筑垃圾,15400m³。 标段划分:工程施工及监理各一个标段,施工计划投资约962.23496万元,监理计划投资约29.0727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监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工程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建造师)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换。 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报名后不得更换;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项目部具有良好的业绩。 3、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2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1.时间及地点: 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进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到鲁正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65号科达财富中心12楼1203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投标建造师(项目总监)不允许更换。 2.方式及要求: 报名工程施工的企业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印制二维码标识)、拟投标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工程监理的企业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 2.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2017年6月1日(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经资料查验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18562028020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鲁正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65号科达财富中心12楼1203室 联系人:郭女士、刘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66688 监督电话:0546-8018896 附件:1.采购需求 2.招标文件 发布人:鲁正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8月5日
来源:山东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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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东营 项目 施工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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