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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7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于下午发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小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7日

时间:2018-08-07 13:4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420851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吉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发布关于:2018年08月07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于下午发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小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7日的信息
来源:吉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07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于下午发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小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7日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小学新校区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小学新校区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WLJM201808-1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茜

项目联系电话:1571430404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李皓0431-845337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茜15714304042

代理机构地址: 东南湖大路55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小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投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来源:十环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小学新校区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河街以东、丙四十五路以南;

2.3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气、室外附属工程及弱电工程等(详见本工程施工图标识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4建设规模:规划建筑面积:9091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9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949平方米;主要包括教学楼、食堂、风雨操场(单跨跨度41.4米)、报告厅等。

2.5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8年9月10日,其中主体教学楼工期至2019年8月15日竣工;其他配套工程工期至2019年12月31日竣工;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2.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8最高投标限价:45793.5453万元(其中含暂列金3954.0501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须符合以下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不亏损,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具有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2017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3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近5年内(2013年—2017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经验; 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得业绩不予认定。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8〕12号);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投标(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件要求);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793.545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07日 08:30 至 2018年08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经开中海紫御华府22栋2单元5楼)

招标文件售价:¥9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7日至 2018年8月1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经开中海紫御华府22栋2单元5楼)窗口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托书及经办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3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3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彩宇大街1363号彩宇宾馆

七、其它补充事宜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7日至 2018年8月1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经开中海紫御华府22栋2单元5楼)窗口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托书及经办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900元,工程量清单、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ccwl2001.com.cn),点击所参与项目招标公告,在其最下方单击“下载文件”,输入提取密码后下载电子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31日9时00分,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彩宇大街1363号彩宇宾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陆佰捌拾柒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31-84533735

监督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2单元5楼

联系人:王茜   李霆  联系电话:0431-85112356

电子邮箱: ccwlzx2001@vip.163.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须符合以下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不亏损,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具有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2017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3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近5年内(2013年—2017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经验;

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得业绩不予认定。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8〕12号);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投标(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件要求);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来源:吉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长春   招标   项目   工程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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