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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3日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于下午发布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湾城市中心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永中单元F-03、G-01、G-09地块)的公开招标公告8月13日

时间:2018-08-13 17:0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436519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浙江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发布关于:2018年08月13日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于下午发布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湾城市中心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永中单元F-03、G-01、G-09地块)的公开招标公告8月13日的信息
来源:浙江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13日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于下午发布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湾城市中心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永中单元F-03、G-01、G-09地块)的公开招标公告8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龙湾城市中心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永中单元F-03、G-01、G-09地块)PPP项目(项目编号:ZJXL-LWQ-201801)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现将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实施机构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龙湾城市中心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永中单元F-03、G-01、G-09地块)PPP项目的实施机构,并以《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龙湾城市中心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永中单元F-03、G-01、G-09地块)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温龙政函〔2018〕34号)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网==》

2.项目公司组建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标人,采取BOT运作方式,由中标人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不低于47709万元(不低于投资估算金额的20%,47709万元),其中:中标社会资本出资100%(47709万元),政府方不出资。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网==》

3.项目合作期限

3.1 PPP合作期限:合作期限1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维护期12年。

3.2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4.投资回报机制

龙湾城市中心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永中单元F-03、G-01、G-09地块)建成后,项目资产可以向使用者收取一定的费用,但是使用者支付的费用不足以覆盖社会资本的全部支出和合理利润。故本项目社会资本在项目中投入的资本性支出和运营维护成本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收回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

龙湾城市中心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永中单元F-03、G-01、G-09地块)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可行性缺口补助=可用性服务费+运营维护服务费-使用者付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自2018年08月13日起至2018年08月2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南楼1101A

5.3方式: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注册,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5.4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5.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等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2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09月03日14时00分起至14时30分止。

6.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3日14时30分。

6.4提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府后路77号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湾分中心一号开标室。

6.5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公告媒介

招标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中标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等媒体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120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选(成交)社会资本须向采购人提交12000万元人民币的建设履约保函。

8.2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8.3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的资格预审方式,仅允许参加了资格预审,收到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并按照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回复同意参加竞争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允许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9.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名称: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577-86968212

传真:0577-86968212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06号

10.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威、葛靖宇、郑晓冬

联系电话:0571-87967630  15257166590

传真:0571-85024997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南楼1101-A室

邮箱:ZJXL87967630@126.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华浙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331066090018170036304

1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附件信息:

1龙湾区PPP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终稿).pdf

1.1 M

附件1可行性缺口补助计算模型(招标文件版).xlsx

16.1 KB

附件2工程建设及交付的标准和要求(招标文件版).pdf

1.8 M

附件3龙湾区PPP项目合同(招标文件版).pdf

2.7 M


来源:浙江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中标   政府   招标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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