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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8月15日昭平县恒源生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下午发布昭平县恒源生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昭平县城北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建设项目--IV标段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8月15日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昭平县恒源生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昭平县城北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建设项目--IV标段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昭平县城北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建设项目--IV标段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GXZPZB201808工字005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福行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302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昭平县恒源生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昭平县江滨新区昭平县政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方式:彭工 0774-25688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卢福行 0774-5130229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城东新区宾泰1路126-12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昭平县昭平镇大壮村上白土小组 建设规模:昭平县城北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中的3条园区道路总长度为1540.91m,其中,次干道3的道路长度为550.46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为40㎞/h,路基宽度为30m,设计年限为15年;支路1和支路2的道路长度分别是211.98m、778.47m,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均为30㎞/h,路基宽度均为26m,设计年限均为10年。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源:十环网==》
主要建设内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场地平整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 合同估算价:4605.07万元。 计划工期: (1)本项目勘察工期为: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发出勘察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建设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 (2)设计部分:自《建设工程勘察成果文件》提交之日起10日历天内出具方案设计文本,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审批通过后2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预算文本,审批过程中需修改完善的,须5日历天内完成修改重新提交,设计后续服务期从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起直至项目全部过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3)施工部分: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暂定为500日历天。 质量要求: (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过程勘察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对项目概况描述范围的建设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勘察:对本项目路网工程进行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等】工作,取得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2)工程设计全过程服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项目工程施工配合设计(含设计变更和优化); (3)工程施工:经审图备案通过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及其相关辅助设施建设工程。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3.2.1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2.2项目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方派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3.2.3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成员可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605.0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16日 08:00 至 2018年08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联合体投标的,同时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1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1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广西昭平县恒源生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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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设计 工程 施工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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