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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8月16日抚松县露水河镇人民政府于上午发布抚松县露水河镇人民政府抚松县露水河镇砬子河村巷道工程公开招标公告8月16日
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抚松县露水河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抚松县露水河镇砬子河村巷道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抚松县露水河镇砬子河村巷道工程 项目编号:ZCT-2018-1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6809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松县露水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138944028669 联系方式:来永泉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女士 电 话:0431-8168090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CT-2018-130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由抚松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 [20180601]-0158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财政奖补资金及村民筹劳折资。采购人为抚松县露水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公司为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共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采购名称:抚松县露水河镇砬子河村巷道工程 采购内容:新建砬子河村巷道工程,包括1条道路主线各十条巷道,主线道路长737米,宽6米,每侧0.5米宽路肩,路基总宽7米;巷道总长为1871米,宽3米,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总面积10034平方米。 采购金额:186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抚松县露水河镇砬子河村。 2.3施工计划工期:2018年9月8日-2018年10 月30 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近三年(2015年~2017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3.4 施工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都无在建工程。 3.5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9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要求执行。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上述所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施工每标段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年9月5日上午09:30时整。地点为长春市中海国际广场A座15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6.2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松县露水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抚松县露水河镇 联系人:来永泉 电话:13894402866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联系人:闫女士 电 话:0431-81680909 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ZCT-2018-130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由抚松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 [20180601]-0158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财政奖补资金及村民筹劳折资。采购人为抚松县露水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公司为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共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采购名称:抚松县露水河镇砬子河村巷道工程 采购内容:新建砬子河村巷道工程,包括1条道路主线各十条巷道,主线道路长737米,宽6米,每侧0.5米宽路肩,路基总宽7米;巷道总长为1871米,宽3米,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总面积10034平方米。 采购金额:186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抚松县露水河镇砬子河村。 2.3施工计划工期:2018年9月8日-2018年10 月30 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近三年(2015年~2017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3.4 施工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都无在建工程。 3.5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9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要求执行。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上述所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施工每标段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年9月5日上午09:30时整。地点为长春市中海国际广场A座15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6.2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松县露水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抚松县露水河镇 联系人:来永泉 电话:13894402866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联系人:闫女士 电 话:0431-8168090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近三年(2015年~2017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3.4 施工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都无在建工程。3.5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3.9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要求执行。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16日 08:30 至 2018年08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到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上述所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中海国际广场A座15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采购项目已由抚松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 [20180601]-0158号”批准采购
来源:吉林抚松县露水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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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工程 招标 施工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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