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20日通榆县土地开发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下午发布通榆县土地开发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榆县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8月20日
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通榆县土地开发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榆县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通榆县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及监理 项目编号:SGTH00G1805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海月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17733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通榆县土地开发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通榆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方式:魏新航 0436-43060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海月 0431—81177334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广场B8B栋10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GTH00G1805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榆县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已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以吉国土资开发【2016】21号文件和通榆县人民政府以通政函【2018】8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榆县土地开发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省级高标准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通榆县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及监理 2.2 标段划分、建设地点、发包价、资质要求: 标段划分 | 建设地点 | 发包价(元) | 工作内容 | 资质要求 | 01标段 | 乌兰花镇迷仁村 | 2459164 | 灌溉与排水工程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02标段 | 新华镇新丰村 | 2452744 |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03标段 | 新华镇新丰村 | 2256516 |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04标段 | 瞻榆镇东升村 | 3782031 |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05标段 | 瞻榆镇东升村 | 3979562 |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06标段 | 瞻榆镇前丰村 | 2577024 |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07标段 | 瞻榆镇前丰村 | 2629211 |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08标段 | 瞻榆镇前丰村 | 2552808 |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09标段 | 瞻榆镇耀东村 | 2141385 |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10标段 | 瞻榆镇耀东村 | 3214900 | 土地平整工程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11标段 | 乌兰花镇迷仁村、新华镇新丰村、瞻榆镇东升村、瞻榆镇前丰村、瞻榆镇耀东村 | 2217263 | 土地平整工程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12标段 | 乌兰花镇迷仁村 | 4488164 | 电力工程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同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等级五级及以上 | 13标段 | 新华镇新丰村 | 3526177 | 电力工程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同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等级五级及以上 | 14标段 | 瞻榆镇东升村 | 4358212 | 电力工程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同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等级五级及以上 | 15标段 | 瞻榆镇前丰村 | 5257184 | 电力工程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同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等级五级及以上 | 16标段 | 瞻榆镇耀东村 | 1769351 | 电力工程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同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等级五级及以上 | 17标段 | 施工1--16标段 | 864757 | 施工监理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 2.3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土地平整工程、电力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施工计划工期:2018年9月25日开工,2018年12月10日竣工。 监理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土资源行业《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1041-2013)、《土地开发整理验收标准》、《土地整治工程施工监理规程》(TD/T1042-201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和《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及国家、吉林省关于土地整理项目的其他相关要求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01~11、17标段投标人须是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招标代理等相关单位备案名单的公告》合格备案的施工或监理单位;10、11标段投标人需要具备土地深松专用机械1204以上的拖拉机四台及以上并配有远程电子监测设备。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注册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015年1月至今须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015年1月至今须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3.3 监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015年1月至今须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监理岗位证书,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每个施工合同标段至少配备1名监理员,不得重复,监理员须具备监理岗位证书。 3.4 投标单位拟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项目管理人员须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一年社保(备注:2017年7月-2018年7月),否则做无效报名处理。 3.5 投标单位2015年1月至今完成过至少三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2015~2017年财务不亏损,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不亏损证明);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6 招标人实行押证上岗制度,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等项目管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或岗位证原件作为押证根据,押证范围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直至合同标的通过初步验收(或主体工程完工)后予以退还。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随机抽取、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抽取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与投标报名时及投标文件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13 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及法人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14 从投标报名开始,发现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将该企业纳入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诚信体系建设备案黑名单。 3.15 本项目投标报名时的项目管理人员须和开标时一致,不得更换,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3.16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7 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只可参加 1 个标段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广场B8B栋1005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人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所参加标段),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须进行公证,要求公证机关加盖钢印、公证员签署,并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授权代理人签字的真实性做出公证,报名时须提供公证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监理标段无须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2015~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职称证或岗位证;监理标段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职称证、监理工程师职称证及监理员岗位证;项目管理人员及被授权人须提供经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指加盖劳动部门备案印章,其余形式不予采信,劳动合同无须提供复印件,报名时携原件);项目管理人员及被授权人须提供社保证明(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号、个人参保编号、用户名、密码、网站链接)【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一年社保(备注:2017年7月-2018年7月),外省入吉企业管理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中备案】;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证明材料网页版(12~16标段无须提供);外省企业入吉证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该证明须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时间须是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报名截止日期之间)。 【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4.2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招标文件每份2000元(含图纸),监理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13日上午10时,随机摇球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10时,以上地点均为通榆县政务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榆县土地开发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魏新航 地址:通榆县国土资源局 电 话:0436-4306017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海月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广场B8B栋1005室 电 话:0431—81177334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01~11、17标段投标人须是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招标代理等相关单位备案名单的公告》合格备案的施工或监理单位;10、11标段投标人需要具备土地深松专用机械1204以上的拖拉机四台及以上并配有远程电子监测设备。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注册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015年1月至今须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015年1月至今须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3.3 监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015年1月至今须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监理岗位证书,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每个施工合同标段至少配备1名监理员,不得重复,监理员须具备监理岗位证书。 3.4 投标单位拟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项目管理人员须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一年社保(备注:2017年7月-2018年7月),否则做无效报名处理。3.5 投标单位2015年1月至今完成过至少三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2015~2017年财务不亏损,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不亏损证明);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6 招标人实行押证上岗制度,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等项目管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或岗位证原件作为押证根据,押证范围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直至合同标的通过初步验收(或主体工程完工)后予以退还。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10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随机抽取、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1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抽取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与投标报名时及投标文件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12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13 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及法人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3.14 从投标报名开始,发现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将该企业纳入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诚信体系建设备案黑名单。3.15 本项目投标报名时的项目管理人员须和开标时一致,不得更换,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3.16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3.17 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只可参加 1 个标段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52.645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20日 08:30 至 2018年08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广场B8B栋1005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通榆县政务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吉林通榆县土地开发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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