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24日中共桦甸市委政法委员会于下午发布中共桦甸市委政法委员会三级综治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24日
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共桦甸市委政法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共桦甸市委政法委员会三级综治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中共桦甸市委政法委员会三级综治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20180823Z117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桂铭 项目联系电话:0432-6622247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桦甸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吉林省桦甸市桦甸大街555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郭桂铭 电话:0432-6622247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赵彬宇 电话:0432-62086156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市望云北街1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项目名称:中共桦甸市委政法委员会三级综治中心建设项目 2.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1个标段。软件系统开发、系统集成、安装调试、人员驻点运维,包括实时巡检、故障修复、技术支持等。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2.3交付地点:桦甸市综治中心。 2.4交付期: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完成采购、安装、调试、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服务周期为签订合同后5年。 2.5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1500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无效。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本项目采购人组织标前答疑会,请已报名的潜在供应商于2018年9月3日9时30分参加标前答疑会(集合地中共桦甸市委政法委员会正门门前)。正式投标时参加答疑会的供应商须将采购人出具的参加答疑会的证明文件置于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未做实质性响应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24日 08:30 至 2018年08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06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中共桦甸市委政法委员会三级综治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80823Z1174-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共桦甸市委政法委员会采购项目由桦甸市市级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X[20180712-0162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采购人中共桦甸市委政法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2.1项目名称:中共桦甸市委政法委员会三级综治中心建设项目 2.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1个标段。软件系统开发、系统集成、安装调试、人员驻点运维,包括实时巡检、故障修复、技术支持等。 2.3交付地点:桦甸市综治中心。 2.4交付期: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完成采购、安装、调试、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服务周期为签订合同后5年。 2.5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150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采购人组织标前答疑会,请已报名的潜在供应商于2018年9月3日9时30分参加标前答疑会(集合地中共桦甸市委政法委员会正门门前)。正式投标时参加答疑会的供应商须将采购人出具的参加答疑会的证明文件置于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未做实质性响应处理。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30日16时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30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9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06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书为主,纸质标书为辅。 5.3.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www.jlsggzyjy.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32-63688321、4009980000、13578503829、15143209036。 5.4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账号:07206 22011 01520 00000 70。 5.5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推送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桦甸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 吉林省桦甸市桦甸大街555号 联系人:郭桂铭 电话:0432-6622247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市望云北街17号 联系人:赵彬宇 电话:0432-62086156 监督部门:桦甸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中共桦甸市委政法委员会采购项目由桦甸市市级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X[20180712-0162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采购人中共桦甸市委政法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来源:吉林中共桦甸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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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桦甸 招标 资格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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