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30日同江市民政局于下午发布同江市民政局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江市光荣院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8月30日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同江市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江市光荣院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江市光荣院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82499GC0454-026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8045497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同江市民政局 地址:同江市 联系方式:王展0454-29318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女士15804549732 代理机构地址: 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气象局院内中资办公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编号: ZZ82499GC0454-02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江市光荣院维修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同江市民政局。采购概算1,030,000.00元,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江市光荣院维修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同江市丽江街东侧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日内进场,30天竣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须具有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针对本项目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并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工程管理成员配备(建筑工程专业):施工员(工长)1人、技术负责人(中级工程 师以上职称证书)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须出具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或施工管理工作。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6日,每日9时至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气象局院内中资办公楼三楼获取招标文件,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公告。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佳木斯分公司开标大厅。 7.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24日14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 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江市民政局 地 址:同江市 联系人:王展 电 话:0454-2931896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气象局院内中资办公楼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15804549732 邮 政 编 码:15400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针对本项目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并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3.3工程管理成员配备(建筑工程专业):施工员(工长)1人、技术负责人(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须出具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或施工管理工作。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31日 09:00 至 2018年09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气象局院内中资办公楼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本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4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4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佳木斯分公司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
来源:黑龙江同江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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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资格 施工 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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