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30日平南县水利局于上午发布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平南县2018年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大安镇儒地、新儒村片)(招标编号GTASR2G2018069)招标公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平南县水利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南县2018年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大安镇儒地、新儒村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平南县2018年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大安镇儒地、新儒村片) 项目编号:GTASR2G201806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植工、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5-45687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南县水利局 地址:平南县平南镇朝阳路677号 联系方式:陈工 电 话:0775-78373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植工、李工:0775-4568783 代理机构地址: --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南县2018年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大安镇儒地、新儒村片)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下达广西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8〕299号)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南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安镇儒地、新儒村片)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平南县大安镇、思旺镇、镇隆镇、丹竹镇、上渡镇和思界乡。 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2.2万亩。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平南县2018年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大安镇儒地、新儒村片)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规定内容。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平南县2018年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施工共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公示招标的标段为:平南县2018年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大安镇儒地、新儒村片)。计划工期为180天(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完工日期为2019年3月28日。 招标内容:平南县2018年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大安镇儒地、新儒村片)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规定内容。主要建设项目有:防渗改造渠道22.0公里,改造田间道路3.0公里。估算合同价约为720.3万元(招标上限控制价:开标前不少于15天公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具有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农田水利工程施工项目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 级及贰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 中 级及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 级及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 级及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 初 级及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用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相关证件。 相关证件须是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打印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打印网址、打印时间、二维码、“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水印),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8年8月 30 日至2018年9月5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发售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发售人姓名:黄艳萍、宋欣蔚,联系电话:0775-4552161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均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3)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1、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2、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3、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611968303726 4、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5、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6、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7、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8、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账 号:945007010013008891 注:投标保证金退还即由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办理退保手续,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接受单一投标人的退保材料,潜在投标人请将退保材料提交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具体退保资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图纸和技术资料印制费5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2018年9月 6 日18:0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人信息表》(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6.2 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6.3 于2017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6.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8年9月19日10时00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南县水利局 地 址:平南县平南镇朝阳路677号 邮 编:537300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75-7837329 传 真:0775-782284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港宁花园B区西幢1号(国旺花园东门正对面) 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 植工、李工 电话:0775-4568783 传真:0775-4568783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平南县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75-7822107 平南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7821405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0775-4563428 服务单位: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 2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具有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农田水利工程施工项目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3.5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项目经理:持有贰 级及贰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 中 级及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 级及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 级及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5)安全管理员:具有 初 级及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6 其他要求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用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相关证件。相关证件须是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打印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打印网址、打印时间、二维码、“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水印),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30日 08:00 至 2018年09月05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广西平南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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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广西 工程 项目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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