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虹口区北外滩其他区域景观道路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3.1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 3.3.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符合下列条件:3.4.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实施合同,承担其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对此作相应的声明,应有使所有联合体成员受到法律约束的签署;3.4.2联合体应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授权书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签署;3.4.3联合体牵头人应获得授权,能够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投标、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3.4.4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3.4.5联合体投标单位必须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注:报名时及投标文件内均要提供)。3.4.6联合体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与报名时一致。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虹口区北外滩其他区域景观道路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817-287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0-18-15466,10-18-1848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沿街违章拆除、店招美化、局部建筑立面装饰。 5、交付地址:虹口区北外滩滨江段 6、交付日期:工期为3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10997400.00元(国库资金:4398960.00元;自筹资金:659844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8-17 13: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8-24 13: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具有以下投标资格的证明原件或者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5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项目要求的设计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5)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并无进入黑名单失信行为记录的页面截图。(6)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单位)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8-17 13:00:00至2018-08-24 13: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4日下午13:00时前,在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打印的本单位人员查询结果页面(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应为:报名单位执业注册人员、有职称人员或者持有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在沪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单位)。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9-06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9-06 13: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2、开标地点: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纸质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参加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平台投标(投标)签收功能上线的重要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前对各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在采购平台上进行签收并生成带数字签名的签收回执,未完成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为确保投标文件顺利完成签收程序,避免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签收不及时而给投标人带来不利后果,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上传投标文件的时间。同时考虑到一经签收后的投标文件可能无法撤回修改,特提醒各投标人慎重确认投标文件后再行上传,否则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不利情形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虹口区景观建设管理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飞虹路518号 | 地址: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 | | 邮编: 200086 | 邮编:200001 | | | 联系人:吴大庆 | 联系人:尹行卫 | | | 电话:021-25658691 | 电话:63238528 | | | 传真:021-25658691 | 传真:632385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