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上午发布)关于大庆市湖滨学校外立面维修工程采购A取消采购通知9月3日
取消采购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61152项目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应采购单位要求采管办批准,现取消DZC20161152大庆市湖滨学校外立面维修工程采购A。 特此通知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9月3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