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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9月04日灵台县教育局于上午发布灵台县教育局关于农村寄宿制幼儿园保教设备及中小学学生宿舍架子床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9月4日
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台县教育局的委托,对“灵台县教育局关于农村寄宿制幼儿园保教设备及中小学学生宿舍架子床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源:十环网==》
一、招标文件编号:GSWY-2018010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共三包) 第一包:灵台县7所农村寄宿制幼儿园(中台镇红崖沟村幼儿园 、梁原镇安冯幼儿园、西屯乡中心幼儿园、朝那镇中心幼儿园、上良镇中心幼儿园、什字镇中心幼儿园、星火乡中心幼儿园)保教设备3028件(套);第二包:灵台县7所农村寄宿制幼儿园(梁原镇中心幼儿园 、独店镇中心幼儿园、龙门中心幼儿园、百里镇中心幼儿园、新开乡幼儿园、邵寨镇中心幼儿园、蒲窝乡中心幼儿园)保教设备2387件(套);第三包:中小学(吊街中学、北沟中心小学、百里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架子床150套、学生存物柜75个。(具体数量及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预算金额:134.1万元,其中一包预算价为:69.4864万元;二包预算价为:52.6103万元;三包预算价为:12万元。本项目各包预算价即为该包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网==》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采购需求: 1.供应商在中标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全部货物运送至采购人采购清单中标明的幼儿园或学校安装验收。 2.供应商对所供产品质保期应按售后服务的承诺执行,自供货之日算起至少一年,供货后非人为损坏的应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3.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4.供应商须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的要求及服务。 5.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三个包同时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6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在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灵台县中台镇东大街116号县残疾人联合会5楼)。 2.投标人在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现场报名成功后,请于2018年8月31日00时00分00秒至2018年9月6日23时59分59秒,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21日09 时00分,地点: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灵台县中台镇东大街116号县残疾人联合会5楼)。 2.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名: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6621 1904 6675 6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第一包:20180830-020347-01 第二包:20180830-020347-02 第三包:20180830-020347-03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台县教育局 地 址:灵台县荆山路3号 联系人:任敏杰 电 话:13830385639 代理机构: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环城路001号 联系人:孙欢 电 话:17389673337 监管部门:灵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灵台县财政街 23 号 联系人:仇旭辉 电 话:0933-3603239
来源:甘肃灵台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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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幼儿园 项目 招标 甘肃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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