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12日鹤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于上午发布鹤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实体围墙及挡墙施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9月12日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鹤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鹤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实体围墙及挡墙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鹤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实体围墙及挡墙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2018HGCG2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62803/5/7/9-80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鹤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蔬园乡 联系方式:王先生0468-33390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先生0451-82362803/5/7/9-8021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鹤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委托,对鹤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实体围墙及挡墙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网==》
一、项目名称:鹤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实体围墙及挡墙施工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8HGCG221 三、资金性质:预算内资金(¥403.96万元) 四、建设地点:东山区第二看守所北侧,经一路东段 五、建设规模:实体围墙及挡墙,561.74米、4.5米高、0.49米厚。 六、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七、质量标准:合格 八、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九、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十、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财务要求: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2016、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3.6项目班组成员:施工员:1名,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工长)资格证书,省外提供施工员证书;质量员:1名,具备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质量员)资格证书;安全员:1名, 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以上人员要求除安全员外,其余的项目管理人员均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3.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5年09月12日至2018年09月12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a核查内容: 1)失信被执行人; 2)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b核查路径: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 3.8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全过程,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授权委托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十一、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12日至2018年09月18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1.2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11.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09日14时00分,地点为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室。 12.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 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gggzyjyw.org.cn/)上发布。 十四、其他 14.1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14.2投标人如有围标、串标、陪标、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鹤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招标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蔬园乡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68-3339030 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0451-82362803/5/7/9-8021 传真:0451-82362802 邮政编码:150090 电子邮箱:zhengxinyizu@163.com 2018年09月1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3.5财务要求: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2016、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3.6项目班组成员:施工员:1名,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工长)资格证书,省外提供施工员证书;质量员:1名,具备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质量员)资格证书;安全员:1名, 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以上人员要求除安全员外,其余的项目管理人员均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3.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5年09月12日至2018年09月12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a核查内容:1)失信被执行人;2)企业经营异常名录;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b核查路径: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3.8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全过程,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授权委托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3.9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12日 08:30 至 2018年09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12日至2018年09月18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09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09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来源:黑龙江鹤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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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资格 安全生产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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