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金山区新菖圩区建设工程采购项目进行施工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十环招标网提示:招标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及其以上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山区新菖圩区建设工程 2、招标编号:18-6016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6-18-60161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主要工程内容:新建泵闸(水泵流量2×1.25立方米/秒、闸孔净宽4米)2座,泵闸(水泵流量1.25立方米/秒、闸孔净宽4米)4座,泵闸(水泵流量0.25立方米/秒、闸孔净宽4米)1座、桥梁1座,箱涵1座,配套移动柴油发电机2台,沟通河道235米等。 5、交付地址:金山区枫泾镇 6、交付日期:18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32893600.00元(国库资金:328936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网上报名凭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3)报名开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之间打印的《在沪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分结果(当日评分查询结果明细)》(在沪建筑业(施工)企业可登录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平台系统,自行生成和打印当日评分查询结果明细),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8-22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8-22 13: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2楼B区开标室(详见当日电子显示屏告示) 2、开标地点: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2楼B区开标室(详见当日电子显示屏告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住房和城乡管理委员会”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用投标人筛选,(1)筛选条件:投标人的信用分大于等于70分;(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筛选条件的,招标人不发售招标文件;(3)经筛选入围的投标人少于15人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齐全所需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不来购买招标文件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3、根据沪建管【2014】968号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非正常投标行为监管的通知》执行。4、标书工本费1000元/份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金山区水利管理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秀州街658号 |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金龙新街790号 | | | 邮编:201599 | 邮编:201599 | | | 联系人:周海英 | 联系人:倪雄超 | | | 电话:37910532 | 电话:13774491755 | | | 传真:37910532 | 传真:6722518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