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长宁区初中英语听力标准化考场建设及运维公开招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的经验范围; 2)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并能提供本地良好的支持服务,在本地具有固定售后服务点; 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宁区初中英语听力标准化考场建设及运维公开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910-128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6-18-30098,06-18-30102,06-18-30154,06-18-3113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基本概况:本项目建设增补改造部分学校国家标准化考场巡查系统、身份验证系统及口语考系统,建设目的增补考点及原考场内部分盲区,以确保每个考生及监考工作人员画面清晰的进行二级传播,原有系统中的硬件、软件平台须全部保留使用,新购设备需按照最新市教育考试标准配置并完全兼容原有管理平台,并能通过原有平台上传到上级监考平台,确保区考试中心及市考试院能调取每个考场的考生及监考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 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5、交付地址:长宁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 6、交付日期: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7、采购预算金额:5317000.00元(国库资金:5317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9-10 18: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9-17 18: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本市固定售后服务点的相关证明(租赁证明或产权证明)(原件的扫描件);(4)本单位最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图资料(截屏图无需加盖单位公章但应包含查询时间及展开的信用记录结论,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日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周内);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9-10 18:00:00至2018-09-17 18: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代理机构网上审核及现场复核时间:2018年9月10日--2018年9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点。(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网上报名提交成功的供应商必须携带上述证照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套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现场复核。现场复核及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地点:可乐东路168号2楼(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本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0-09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10-09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长宁区可乐东路168号二楼 2、开标地点:长宁区可乐东路168号二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携带有效数字证书(CA证书U盘)、无线上网的计算机设备及纸质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投标单位需要了解现场可自行前往。 (2)澄清答疑: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8年9月13日 上午11:00前通过书面传真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本部)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 | 地址:愚园路1088弄51号 | 地址:长宁区可乐东路168号 | | | 邮编:200050 | 邮编:200335 | | | 联系人:孙老师 | 联系人:池成芳2 | | | 电话:52371008 | 电话:13816137180 | | | 传真:52371008 | 传真:626100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