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崇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新河镇镇区保洁镇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小企业;(2)具有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颁发的《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且证书类别及专业为生活垃圾清扫(陆域范围):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陆域范围);(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报名及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在报名及投标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8年6月份或2018年6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明细清单以内,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报名或投标资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人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投标人只能确定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人中标无效。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河镇镇区保洁镇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服务 2、招标编号:SHXM-20-20180904-029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20-18-z8458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新河镇镇域(即新河镇区、新民镇区)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小绿化保洁,公厕管理。 5、交付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7、采购预算金额:9674384.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9674384.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9-20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9-28 10: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9-20 10:00:00至2018-09-28 10: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0-10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10-10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2)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崇明区政府采购中心 | | | 地址:上海市崇明县新河镇新开河路666号 | 地址: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17室 | | | 邮编:202156 | 邮编:202150 | | | 联系人:陈作宇 | 联系人:崔毅晶 | | | 电话:59683838 | 电话:69696988转 | | | 传真:59683838 | 传真:696996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