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普陀区人民政府一号楼1至5层楼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具备三合一营业执照;3.2 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3.3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4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普陀区人民政府一号楼1至5层楼装修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827-467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8-18-15220,08-18-z8857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普陀区区政府1号楼1-5楼办公区域进行装修、水电、消防、暖通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交付地址:大渡河路1718号5号楼 6、交付日期:工期90个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20308936.87元(国库资金:16308936.87元;自筹资金:400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落实促进中小企业等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8-29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9-05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单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4)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8-29 16:00:00至2018-09-05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在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应于2018年09月05日(周三)9:30-16:00至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2楼接受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完成报名手续(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浏览电子版招标文件。现场审核需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授权委托书原件不退还)。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9-21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9-21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海市大渡河路1718号A区416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海市大渡河路1718号A区416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供应商应当委派本单位授权代表(需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核实)当面将纸质投标文件及提交至代理人员。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要求能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系统)参加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结合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本项目招标方将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环节、发布中标公告环节查询相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失去中标资格。3、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活动,投标单位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踏勘。4、澄清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8年09月06日下午16:00前通过书面传真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并致电确认(13585522392),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大渡河路1718号 | 地址:愚园路1203弄45号 | | | 邮编:200333 | 邮编:200050 | | | 联系人:张老师 | 联系人:陆海荣 | | | 电话:52564588 | 电话:62103825 | | | 传真:52564588 | 传真:621367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