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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9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延边州中心支行于上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延边州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汪清县支行营业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9月26日
吉林省广宇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银行延边州中心支行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银行汪清县支行营业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汪清县支行营业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JLGY-2018042-G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3-29033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延边州中心支行 地址:延吉市局子街437号 联系方式:高先生0433-29033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广宇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路建0431-81668785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国人民银行汪清县支行营业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GY-2018042-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银行汪清县支行营业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银行延边州中心支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汪清县支行营业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2.2 招标内容及规模: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2.4 建设地点:吉林省汪清县汪清街东441号; 2.5 计划工期:2019年5月1日-2019年6月30日,共计61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均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的要求。详见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9号、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外埠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9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报名。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及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外省企业入吉备案公示页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6)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示页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页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9)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中国人民银行延边州中心支行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银行延边州中心支行 地址:延吉市局子街437号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433-290332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广宇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 联系人:路建 电话:13756907377 时间:2018年9月2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6日 08:30 至 2018年09月3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招标公司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国人民银行延边州中心支行三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相关标准
来源:吉林中国人民银行延边州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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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施工 中标 正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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