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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长春市双阳区交通运输局长春市双阳区小河子危桥改造工程竞(2018)争性谈判公告9月27日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双阳区小河子危桥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小河子危桥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CCDG2018Z09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志刚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2250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方式:孙志刚0431-842250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贺志钢1800444996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年-2017年)至少有一项已完成相关类似工程业绩,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9月27日 08:00 至 2018年09月29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年-2017年)至少有一项已完成相关类似工程业绩,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专业齐全,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拒绝在被列入取消投标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志刚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225080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33.0879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10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9月27日 08:00 至 2018年09月29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10月09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09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0月09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双阳区小河子危桥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8Z09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小河子危桥改造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双阳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原桥拆除后重建,新建1孔3米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桥(详见工程量清单);预算资金约为133.0879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10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年-2017年)至少有一项已完成相关类似工程业绩,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专业齐全,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拒绝在被列入取消投标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8年09月27日至2018年0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不另行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09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 系 人:孙志刚 电 话:0431-84225080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联系人:贺志钢 电 话:18004449969 2018年09月27日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来源:吉林长春市双阳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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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谈判 施工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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