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0月11日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于下午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等3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公开招标公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等3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等3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 项目编号:QXQZC2018G303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工、黄工?? ?联系电话:0771-2821389 项目联系电话:邓工、黄工?? ?联系电话:0771-28213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地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 联系方式:宁工 联系电话:0771-58263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工、黄工?? ?联系电话:0771-2821389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次采购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有《市政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69.709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1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由投标人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免费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投标人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免费自行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0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等3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等3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 二、项目编号: QXQZC2018G30314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等3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项目区位于刘圩镇、南阳镇和伶俐镇实施,拆旧区实施面积为11.1283公顷(约166.9245亩),以国土部门批复的立项的面积为准,建设期限:18个月。 四、建设地点:青秀区刘圩镇等3个镇; 计划总投资约为1969.7091万元; 五、资金来源:中标人全额投资; 六、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通过招标选定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等3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总承包中标人,由中标人在项目合作期限内完成项目投资、实施,使复垦地达到农用地相关类别标准,具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面内容: 审阅并确认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等3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的材料和涉及的所有工作内容,依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承担本项目的可研编制、测量、规划设计与概算编制等施工前期的工作费用和施工、青苗补偿、拆旧补偿、监理及招投标等项目全过程涉及的资金投入,负责控制项目的投资、质量和工期。项目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农民协调、现场施工、拆旧复垦、耕地等级评定、工程复核验收、审计、项目决算等项目涉及的整体工作。如需进一步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投标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项目的要求对项目全过程承担投资风险。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视项目开展情况可延长服务期,项目的施工建设期不超过18个月)。 4、投标说明:工程具体实施地点根据各地点实际情况存在变动(减少或合并),投标人自行考虑工程量减少情况、自行承担因项目变动产生的各种风险(实际工程量以及投资额存在不定因素)。 七、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九、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次采购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有《市政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18年 10月11日起至2018年 10月18日止(工作日)。 2、方式:由投标人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免费自行下载。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整(¥100000.00)。 2、采用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专用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投标项目(分标)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一个项目有多个分标并允许供应商分别报名的,供应商应按项目、分标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8000947765666619446170 开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 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指南”。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表》查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3、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71-2856770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 11月 1日 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 11月 1 日 09时30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在册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四、网上查询网址: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ztb.gxi.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广西招标网。 十五、业务咨询: 1、招标单位名称: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地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 联系人:宁工 联系电话:0771-5826335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人:邓工、黄工 联系电话:0771-2821389 3.监督部门: 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1-5826969 十六、招标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招标单位: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8年10月11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
来源: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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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施工 中标 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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