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0月12日尚志市人民法院于下午发布尚志市人民法院尚志市法院保温车库庭院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10月12日
哈尔滨德信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尚志市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尚志市法院保温车库庭院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尚志市法院保温车库庭院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DXYF2018SG04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志鹏 项目联系电话:138361552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尚志市人民法院 地址:尚志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刘志鹏138361552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哈尔滨德信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侯宇15546077788 代理机构地址: 尚志市尚志大街龙溪湾3号楼8门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 标 公 告 尚志市法院保温车库庭院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DXYF2018SG0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尚志市法院保温车库庭院项目施工已由尚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尚文120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尚志市人民法院,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哈尔滨德信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尚志市法院保温车库庭院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尚志市 2.3建设规模:工程基本内容包括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4㎡,结构形式为50cm山皮石;30cm水泥稳定土;20cm细石混凝土路面;96m排水沟。 2.4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1月0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05月30日;总工期206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在近年内投标企业是否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提供无行贿查询截图,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获取招标文件阶段及评标阶段,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德信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尚志市尚志大街龙溪湾3号楼8门市)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按规定执行,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 4.2 投标报名时,授权委托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 4.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投标登记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公章及法人章);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岗位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8)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 (9)“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查询截图。 (10)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 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登记将不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德信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代理公司不予接受。 6.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哈尔滨德信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大厅(尚志市尚志大街龙溪湾3号楼8门市),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前到达指定开标地点,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U盘及纸质投标文件。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尚志市人民法院 地 址:尚志市 联 系 人:刘志鹏 联系电话:13836155266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德信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尚志市尚志大街龙溪湾3号楼8门市 联 系 人:侯宇 联系电话:15546077788 电子邮件:635041605@QQ.com 2018年10月1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65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2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德信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尚志市尚志大街龙溪湾3号楼8门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代理公司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德信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大厅(尚志市尚志大街龙溪湾3号楼8门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尚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尚文1206号文件批准建设
来源:黑龙江尚志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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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哈尔滨 施工 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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