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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0月29日泸西县国土资源局于下午发布泸西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测绘项目 招标公告10月29日
泸西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测绘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现决定对“泸西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测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能力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1项目名称:泸西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测绘项目 1.2项目编号:YNHHLX-2018-1008 1.3预算资金:约 350万元(按最终测绘数量结算) 1.4标段划分:3个标段(其中:一标段约130.067万元,二标段约159.341万元,三标段约60.1545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1.5服务地点及内容: 一标段:午街铺镇山林村委会和凤午村委会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二标段:白水镇益谷村委会和山黑村委会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三标段:泸西县12个异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三个标段详细服务内容均如下: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和《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泸西县规范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相关问题处理意见》开展工作,具体如下: 1、农房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调查测绘。查清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上每一宗土地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的产权状况、房屋现状,测量房屋的房角点和房屋边长,量算房屋面积,并将调查测绘成果记载在权籍调查表中,实现农村房、地调查的调查成果的统一管理。 2、农村房地一体调查数据库建设。依据《地籍调查规程》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建立集图形、属性、电子档案为一体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房屋调查数据库及地籍图,实现将数据直接推送至发证平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3、技术路线。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充分利用原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等成果,通过实地外业调查、内业建库相结合的方法,开展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测量和基本情况调查等工作。 4、调查方法。在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的基础上,实地调查每一宗地上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面积、权属等基本情况,并开展房屋测量。房屋调查测绘要重点调查房屋的权利人、权属来源情况、建筑结构、建成年份、批准用途与实际用途、批准面积与实际面积等要素,形成房地一体的农村地籍调查成果。 5、资料整理归档与数据库建设。调查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数《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建立与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相衔接的房屋调查数据库。调查成果主要包括房产要素测量成果、房屋调查表、房产图、面积测算成果、各项文字报告以及数据等。 6、在遇到项目区内农户急需办理产权证时,中标人及时为急需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农户开展调查。在此项目实施期限内为农户急需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测绘, 中标人不再收取费用。 1.6服务期限: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组织队伍进场作业, 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区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房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测量和调查工作。2019年2月28日前建立满足将数据直接推送至登记发证平台系统的数据库,确保登记发证。 1.7质量承诺:成果文件真实准确,并符合国家、省及州县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 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须同时具备有效的:①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不动产测绘(含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②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登记证书;③省级以上(含省级)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许可范围:涉密测绘成果制作、处理、加工)。 2.3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公司的注册测绘师且同时具备测绘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证书;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7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及云财发电【2016】4号,“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的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2.8投标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0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凭企业数字证书(CA机构认证锁)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报名,并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系统内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请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以下资料(每页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系统内报名成功截图或回执单到泸西县金博胜境小区商铺108-3号领取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费人民币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hzy.net),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带至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2 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5.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hzy.net)、泸西县人民政府网(www.lx.hh.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泸西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泸西县中枢镇迎宾路 联 系 人:刘 师 联系电话:0873-665170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泸西县金博胜境小区商铺108-3号 联 系 人:苏 师 联系电话: 0873-665850813529483877
来源:云南泸西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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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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