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0月29日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于下午发布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0月29日
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8ZHYX10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670001-80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2633号城开集团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0431-85670001-802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项目所需设备的合法资格,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4.03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29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前进大街与繁荣路交汇)力旺广场B座8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0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前进大街与繁荣路交汇)力旺广场B座8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报名资料和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9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9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前进大街与繁荣路交汇)力旺广场B座8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8ZHYX10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采购内容与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电子类办公设备、清洁类设备、办公家具、工程类设备、消防器材类、运输材料采购车、食堂设备(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2.3 采购范围:包括所有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2.3 供货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2.4 供 货 期:中标之后1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 2.6 采购预算额: 274.033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项目所需设备的合法资格,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0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前进大街与繁荣路交汇)力旺广场B座8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报名资料和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13:30时,地点为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前进大街与繁荣路交汇)力旺广场B座8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2633号城开集团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 邮编:130012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431-85670001-8021 2018年10月29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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