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鹤壁市淇滨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示范项目成型生物质取暖炉设备采购及配套工程(二次),已经鹤清洁取暖【2018】83号文件批准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新恒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鹤壁市淇滨区推进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现对该项目的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
| 项目名称:鹤壁市淇滨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示范项目成型生物质取暖炉设备采购及配套工程(二次)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编号: HNXHFCG2018-040030 | 批复编号:【2018】83号文件 |
|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市级财政资金+居民自筹资金 | 供货期:30日历天(以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
| 采购预算:1311万元 | 保证金:15万元 |
| 采购人:鹤壁市淇滨区推进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 联系人(联系电话):张女士 0392-3356058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新恒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郭女士 0392-6615695 |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鹤壁市淇滨区财政局采购办 | 联系人(联系电话):郭先生 0392-3386210 |
| 采购内容:2300台生物质取暖炉、单个房间采暖配套设施及(取暖面积30平方米及以下)安装(详见技术参数);同时具备供应生物质取暖炉清洁燃料的配套服务能力。分包情况: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包。 |
| 交货地点:鹤壁市淇滨区辖区内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 交货质量: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
| 售后服务:供应产品给予住户3年以上的“免费包修期”和10年内的“有偿保修期”。“免费包修期”内做到“包修、包换、包教、包会”;“有偿保修期”内做到“收少量成本费、不收工时费”;确保接到电话实现2小时上门服务,4小时解决问题,独立设置售后服务站点,公布服务中心24小时服务电话;使用中出现问题时,维修人员及时完成故障设备维修或更换,确保取暖设备正常使用。 |
| 付款方式: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以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
| 交货期限:30日历天(以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内全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供货人负责装卸、运输、安装及调试。 |
| 招标范围:该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招标文件中要求采购的所有货物及其伴随的服务。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设一个标包,不分包不转包。 |
| 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为制造商或代理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制造商、代理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代理商具有制造商对该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提交制造商的授权书。(2)具有第三方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交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营业执照成立日期提交财务报表);(4)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投标人成立不满3年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6)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结果截图。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生产制造商不能就同一品牌、同一规格的设备同时授权多个代理商参与同一标段或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也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此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2.以上条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响应文件;上述证件评标时须携原件备查,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所涉及到生产制造商的证件,则提供加盖生产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即可。 |
|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采购文件费:供应商在开标当天,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缴纳,代理机构现场收取。采购文件购买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未缴纳采购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资格。 |
| 招标公告期:2018年11月7日-2018年11月27日 |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1月 28日上午08:30至09: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1 月28日上午09:00 |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
|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形式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一律无效。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拾伍万元整交付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时前到账,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注:每个标段对应2个银行账号,投标供应商可任选一个。户名、开户行、行号信息如下:*注:首次开标已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本次无需申请退款,原缴纳保证金的,保证金继续有效。二次开标保证金账号信息:(1)开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原银行鹤壁分行营业部账号:5010944600026001278行 号:313497078006(2)开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1477行 号:402497002016注:为避免投标供应商转错子账号,投标供应商按照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公告下方所投标段对应的保证金账号转款。2、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对应标段的保证金账户。务必在用途中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有标段号的还需注明标段编号,未在用途栏标注明或注明错误的,会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确认。3、投标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注意不同的标段保证金账号不一样。4、投标保证金以到达对应保证金账户内的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保证金账户。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项目结束后,根据相关法规可以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由项目代理机构在鹤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起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交易中心收到代理机构的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准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直接退还至原缴入的银行账户。 6、各有关单位或交易主体在保证金缴退工作中如遇到任何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392-3362010。 |
| 其他说明:1.发布媒介:《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采购文件免费下载。下载地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fcg/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
| 说明:当本须知前附表的内容当与正文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则以本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