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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环境卫生(首次)管理处液压油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11月8日

时间:2018-11-08 07:2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644864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福建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发布关于:泉州市环境卫生(首次)管理处液压油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11月8日的信息
来源:福建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泉州市环境卫生(首次)管理处液压油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11月8日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液压油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液压油采购

项目编号:XSCGQZ2018412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杨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6799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田安南路499号

联系方式:江先生联系电话:139603900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杨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谈判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2、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谈判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11月07日 19:24 至 2018年11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杨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679988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42.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谈判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后,应将购买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提供购买谈判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谈判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谈判保证金。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11月07日 19:24 至 2018年11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11月15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5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1月15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小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1.1价格扣除标准: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②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③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④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若未提供以下所有相关材料,则本项内容不予价格扣除。)

(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统计表》(格式附后)。

(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3)谈判供应商提供谈判供应商(小、微企业)和投标产品(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向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

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资金证明。(证明材料应加盖缴纳企业的公章)

(4) 谈判供应商及该价格扣除产品企业的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表,并加盖谈判供应商的公章。

 

1.2、额外价格折扣:节能、减排、环境标志部分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提供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未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及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国家环保总局和财政部联合最新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中央、省出台的同类型加分因素不重复计算。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优惠幅度

最低评标价法

10%(含10%)至50%(不含50%)

给予每个品目单项报标报价5%的价格扣除

50%及以上

给予每个品目单项报标报价10%的价格扣除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XSCGQZ2018412S

二、项目名称: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液压油采购

三、项目内容、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二章

四、谈判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谈判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2、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谈判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本项目的采购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42000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视为无效标。

五、谈判文件公告期限:20181107日起至20181114日止。

六、谈判文件购买时间:20181107日起至20181114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谈判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后,应将购买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提供购买谈判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谈判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谈判保证金。

七、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1115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谈判代表出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谈判开始时间:20181115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九、谈判文件发售地点、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十、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杨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泉州市环境管理处(地址:泉州市田安南路499号),联系人:江先生,联系电话:13960390025。

十一、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成交、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十二、谈判文件费及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田安路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697422988。

十三、投谈判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汇到以下专用账户,谈判保证金凭证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并送与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否则为无效投标):

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595900484210902。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十一 月七 日

 

 

 


来源:福建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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