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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09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农安县人民检察院农安县检察院办公楼改造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1月9日
吉林鼎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农安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农安县检察院办公楼改造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农安县检察院办公楼改造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JLDXZBDL2018-11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2430738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农安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长春市农安县 联系方式:刘先生 0431-8326404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鼎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1824307380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飞跃路2688号(吉林省轻工业设计研究院二楼20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农安县检察院办公楼改造维修项目 招标范围:农安县检察院办公楼改造维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所用设备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3.5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6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投标报名期间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2.061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9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飞跃路2688号(吉林省轻工业设计研究院二楼20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飞跃路2688号(吉林省轻工业设计研究院二楼200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农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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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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