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12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饶河县住建局2018年饶河县行政村规划公开招标公告11月12日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饶河县住建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饶河县行政村规划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2018年饶河县行政村规划 项目编号:DHZB-HLJ-183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69-61512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饶河县住建局 地址:饶河县 联系方式:张先生0469-61512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0451-82418096转8202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2018年饶河县行政村规划 用途:行政村规划 数量:共1项 预算金额:人民币8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简要要求:乡级行政区域的村庄布点、村庄的选址位置、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等(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 6个月 服务地点:饶河县住建局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城乡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驻地项目组成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不少于10人,(其中具备建筑、风景园林、道路交通、给排水各专业应不少于1人);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公司的在职人员;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组织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能有效控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7、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相当的技术力量,员工素质优秀。8、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9、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如有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项目投标。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2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投标登记处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日 期:2018年11月12日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饶河县住建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对2018年饶河县行政村规划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8年饶河县行政村规划 二、招标编号:DHZB-HLJ-18313 三、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四、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2018年饶河县行政村规划 用途:行政村规划 数量:共1项 预算金额:人民币80万元。 简要要求:乡级行政区域的村庄布点、村庄的选址位置、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等(详见招标文件)。 五、服务期限: 6个月 服务地点:饶河县住建局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城乡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驻地项目组成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不少于10人,(其中具备建筑、风景园林、道路交通、给排水各专业应不少于1人); 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公司的在职人员; 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组织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能有效控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 7、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相当的技术力量,员工素质优秀。 8、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9、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如有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投标登记处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每包,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投标及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开标室 十一、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采购单位:饶河县住建局 地址:饶河县 电话:0469-6151221 联系人:张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 邮政编码:150000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418096转8202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黑龙江饶河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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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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