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青浦区金泽镇2018年农村环卫设施建设工程建安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1、筛选条件:① 投标人的信用: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在沪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需大于等于77分【要求打印报名期间的在沪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分结果(当日评分查询结果明细)】。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仅限于筛选条件),不符合上述筛选条件的,招标人不发售招标文件;3、经筛选入围的投标人少于15人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浦区金泽镇2018年农村环卫设施建设工程建安费 2、招标编号:17-18-z96653-00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18-z9665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工程范围主要对金泽镇农村环卫设施:垃圾房、厕所及其配套工程进行改造,绿化面积约为1235平方米 5、交付地址:青浦区 6、交付日期:根据合同约定 7、采购预算金额:77503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77503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报名凭证(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shjjw.gov.cn网上下载)加盖公章,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1-19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11-19 14: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盈顺路218弄25号建交大楼一楼开标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盈顺路218弄25号建交大楼一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2)《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函》原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2)《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函》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报名单位需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800元人民币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青浦区金泽镇金中路5号 |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e通世界商务园515室 | | | 邮编:201700 | 邮编:201700 | | | 联系人:张艳 | 联系人:周兰兰 | | | 电话:59260136 | 电话:59203378 | | | 传真:59260136 | 传真:592033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