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浦东新区花木街道综合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资格(资质)要求: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七条规定,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3.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浦东新区花木街道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1-20181101-004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8-33959,01-18-33960,01-18-33961,01-18-34127,01-18-34128,01-18-34129,01-18-3413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4.1 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分为7个部分:部分1、花木街道劳动就业辅助服务;部分2、花木街道城市综合管理辅助服务;部分3、花木街道治安管理辅助服务;部分4、花木街道文化服务辅助管理服务;部分5、花木街道队伍管理辅助服务;部分6、花木街道撤制村管理辅助服务;部分7、花木街道税务协助管理服务。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2财政预算金额:2132万元/年。(国库资金:2132万;自筹资金:0万);最高限价:2132万元。各部分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人投标金额不能超过本项目和各个部分的最高限价。4.3服务期限:该项目一招三年,第一年服务期满,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双方可以续签合同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首次服务期合同暂定为2019年1月 1日至2019年12月 31日。 5、交付地址:上海浦东新区花木街道。 6、交付日期:该项目一招三年,第一年服务期满,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双方可以续签合同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首次服务期合同暂定为2019年1月 1日至2019年12月 31日。 7、采购预算金额:21320000.00元(国库资金:2132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11-07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1-14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11-07 09:00:00至2018-11-14 09: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2-04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12-04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A0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现场踏勘3、答疑时间:2018年11月14日10: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A405室。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花木街道办事处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 | |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玉兰路218号 |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4楼4B08室 | | | 邮编:201204 | 邮编:200135 | | | 联系人:周丽萍 | 联系人:卞晓东 | | | 电话:68453306 | 电话:68548100 | | | 传真:50450111 | 传真:68542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