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新江湾城淞沪路以西部队地块已接管市政设施基础设施养护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来源:十环招标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4)具备《上海市2017年度养护维修企业安全诚信考核证书》;(5)具备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企业作业证书具有壹类作业资格证书;(6)具备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作业基本条件作业三类证书(7)上海市园林绿化企业养护能力认定证(8)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江湾城淞沪路以西部队地块已接管市政设施基础设施养护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1-20180925-416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1-8T004Y6664A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新江湾城内 6、交付日期:2019-12-1 7、采购预算金额:5336969.00元(国库资金:5336969.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10-26 14: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1-02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投标人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三证或五证合一);2、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只需主办人盖章);3、如是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如有,可参考附件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须写明联合体主办人及联合体各方所占份额,按比例填写)(加盖公章)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上海市2017年度养护维修企业安全诚信考核证书》证书原件扫描件、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企业作业证书具有壹类作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作业基本条件作业三类证书原件扫描件、上海市园林绿化企业养护能力认定证书原件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10-26 14:00:00至2018-11-02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1-16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11-16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凤城四村8号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抚顺路近黄兴路)。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一份,递交至投标地点(此投标文件打印件仅用于采购人保存备查),投标文件打印件如与网上投标文件不符的,以网上为准。(2)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3)其他如有,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考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杨浦区新江湾城综合市政管理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 | | 地址:杨浦区政悦路195号 |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凤城四村8号 | | | 邮编:200438 | 邮编:200093 | | | 联系人:周瑜璟 | 联系人:陈军 | | | 电话:13818035077 | 电话:65018811-1622 | | | 传真:65390475 | 传真:6563626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