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原南市区未改造商品房二次供水主体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甲级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原南市区未改造商品房二次供水主体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1802HP014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2-18-61083000,02-18-61086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按甲方通知 6、交付日期:按甲方通知 7、采购预算金额:24050000.00元(国库资金:2405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11-02 至 2018-11-09 (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获取招标文件地址: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5室。 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人民币。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招标网==》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2-03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12-03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鲁班路170号二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鲁班路170号二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具体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获取招标文件时 需提供材料: 1、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各方加盖公章、法人章,并明确牵头人及各自的权利义务。);(如有) 2、投标人或牵头人单位的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网上报名凭证(加盖公章)。 如有投标单位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包括联合体)的投标人身份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如果出现此类情况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不全,则不接受其投标。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南房(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上海市徽宁路155号 | 地址:瞿溪路801号505室 | | | 邮编:200011 | 邮编:200023 | | | 联系人:连家贤 | 联系人:周玉萍 | | | 电话:33762001 | 电话:63353221 | | | 传真:33762001 | 传真:633532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