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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台式计算机、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约谈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第二次)谈判邀请公告11月24日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台式计算机、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约谈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台式计算机、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约谈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NXXZT2018-87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信 项目联系电话:0731-85118118-11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 地址:长沙市白沙街1号 联系方式:刘信 0731-85118118-11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晗、胡洋、康艳 0731-8445226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楼1707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详见附件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11月23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三、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的第三稽查局台式计算机、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约谈设备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XXZT2018-879)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台式计算机、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约谈设备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XXZT2018-879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批) | 预算(元) | 1 | 第三稽查局台式计算机、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约谈设备采购项目 | 1 | 959000.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1 | 第三稽查局台式计算机、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约谈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技术条款 | 服务条款 | 合同条款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所投产品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四期) 内的产品,投标人需提供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键页的复印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3)以上公告中近三个月均指2018年8月到2018年10月。(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 11 月 28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2018年 11 月 23 日 17 时至2018年 11 月 28 日17时止(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 信联系人:吴晗、胡洋、康艳 电 话:0731-85118118-1111 电 话:0731-84452269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传 真:0731-82254858 八、监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自行监管) 负责人:刘信 联系电话:0731-85118118-1111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信 项目联系电话:0731-85118118-1111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95.9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4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11月23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11月29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8日 17: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1月29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来源:湖南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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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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