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行委托,现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行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行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0835-180FD69010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先生、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2-32883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行
地址:河源市
联系方式:刘女士 0762-31895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俞先生、刘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河源市益民街8号B栋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预算:按实结算
项目内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行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
服务期限:1年
交货期:按招标文件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一年的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最近季度或一个月财务状况报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和纳税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若查询结果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8年11月23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益民街8号B栋2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现场报名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4日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4日15:00
六、开标地点:
河源市益民街8号B栋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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