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2月05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贵港市港北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2018年港北区大圩镇(仁心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GGZC2018-G2-20149-XPZ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贵港市港北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港北区大圩镇(仁心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2018年港北区大圩镇(仁心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GGZC2018-G2-20149-XP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伟梅 项目联系电话:0775-45567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贵港市港北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 119 号 联系方式:吴品贞 0775-42587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戈伟梅 0775-4556706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港北区兴贵路 137 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2018年港北区大圩镇(仁心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GGZC2018-G2-20149-XPZB 建设地点: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仁心村 建设规模:渠道总长10181米,机耕路路总长2018米,路面宽3米。附属工程包括过路涵管19座,过渠道机械通行盖板6座,放水口19座,跌水2座,机耕桥2座,回车台3座,错车台1座,下田坡道4座等。(详见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包含的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肆佰肆拾贰万玖仟贰佰元整(¥4429200.00元)。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要求工期:90日历天,定额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2018年港北区大圩镇(仁心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详见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包含的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2 业绩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2.9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06日 08:00 至 2018年12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经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进行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贵港市港北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2018年港北区大圩镇(仁心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GGZC2018-G2-20149-XPZB)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18年港北区大圩镇(仁心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贵港市财政局文件《贵港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批复》(贵财复[2018] 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港市港北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2018年港北区大圩镇(仁心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GGZC2018-G2-20149-XPZB 建设地点: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仁心村 建设规模:渠道总长10181米,机耕路路总长2018米,路面宽3米。附属工程包括过路涵管19座,过渠道机械通行盖板6座,放水口19座,跌水2座,机耕桥2座,回车台3座,错车台1座,下田坡道4座等。(详见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包含的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肆佰肆拾贰万玖仟贰佰元整(¥4429200.00元)。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要求工期:90日历天,定额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2018年港北区大圩镇(仁心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详见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包含的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代售。 R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其中12月10日、11日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放假期间,此期间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经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进行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费)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支付方式: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图纸押金/元。(图纸获取地点同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投标人须于开标后5日内持图纸押金收据及图纸办理) 报名联系电话:0775-455216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6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 6. 投标保证金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所投标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或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6.2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收款人开户名称: ①账号:2116710029200002777 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②账号:45050175009300000011 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城北支行 ③账号:20455301040007744 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江北支行 ④账号:60700500000000001459 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⑤账号:800097502589899 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⑥账号:611968303726 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⑦账号:945007010013008891 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⑧账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退付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退还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办理,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接受单一供应商的退保材料。潜在供应商须将退保材料(保证金转账底单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出之日起两个工作日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并递交退保材料,逾期后果自负)。 7.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10% 。 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80%,即周期内完成工程量(须附上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完整的质保资料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签到表)的80%支付,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5%;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竣工结算经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扣除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保留金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结算手续完善,保质期结束后余款30天内全部付清。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gcz.gov.cn/)和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ggjy.gxgg.gov.cn)网上发布。 10、质疑与投诉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11.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12. 监督部门及电话贵港市港北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0775-4258699 13. 联系方式招标人:贵港市港北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19号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兴贵路137号 邮 编:537100 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吴品贞 联 系 人:戈伟梅 电 话:0775-4258729 电 话:0775-4556706 传 真:0775-4556706 2018 年12月5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来源: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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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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