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叠北村东胜股份合作经济社(以下简称:出租方)委托,定于2019年7月11日上午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叠北社区海八西路华南车城北区“原环通”、“原泰雄星”、“原东南、比亚迪”、“原迪嘉”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咨询和竞投。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适用于各包组)
项目编号 | YZ-053-20190499 |
包组号 | 1 | 2 | 3 | 4 |
资产名称 | “原环通”地块 | “原泰雄星”地块 | “原东南、比亚迪”地块 | “原迪嘉”地块 |
资产面积 | 占地面积为1997.3平方米。地上附着物(尚未办理权属证照)面积约为1241.5平方米作为宗地的配套设施,由竞得人无偿使用不计收租金。 | 占地面积为1465.25平方米。地上附着物(尚未办理权属证照)面积约为908.2平方米作为宗地的配套设施,由竞得人无偿使用不计收租金。 | 占地面积为2399.84平方米。地上附着物(尚未办理权属证照)面积约为1490.21平方米作为宗地的配套设施,由竞得人无偿使用不计收租金。 | 占地面积为1879.53平方米。地上附着物(尚未办理权属证照)面积约为1169.65平方米作为宗地的配套设施,由竞得人无偿使用不计收租金。 |
计租面积1997.3平方米 | 计租面积1465.25平方米 | 计租面积2399.84平方米 | 计租面积1879.53平方米 |
标的物所在位置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叠北社区海八西路华南车城北区“原环通”地块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叠北社区海八西路华南车城北区“原泰雄星”地块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叠北社区海八西路华南车城北区“原东南、比亚迪”地块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叠北社区海八西路华南车城北区“原迪嘉”地块 |
出租的起止期限 | 从宗地交付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租赁宗地现合同期满日为2019年11月30日,如非原承租方竞得租赁地块,给予原承租方1个月的搬迁期(搬迁期自现合同期满之日起计算),搬迁期租金水平按现合同缴交。搬迁期结束后交付宗地给竞得人使用,自宗地交付之日起按成交价计算租金。如原承租方竞得租赁宗地,则现合同期满日为宗地交付日,从2019年12月01日起按照成交价计算租金。】 |
交易底价 | 60元/平方米/月(不含税) | 60元/平方米/月(不含税) | 60元/平方米/月(不含税) | 60元/平方米/月(不含税) |
租金递增情况 | 租赁期内,租金每满两年在前一期的基础上递增10% |
租金支付办法 | 租金实行先缴交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月收取一次,竞得人应在每月5日前将当月的租金一次性付清给出租方。 |
交易保证金 | 人民币150万元整 | 人民币150万元整 | 人民币150万元整 | 人民币150万元整 |
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同押金) | 成交价计算的三个月租金之和取整 | 成交价计算的三个月租金之和取整 | 成交价计算的三个月租金之和取整 | 成交价计算的三个月租金之和取整 |
合同违约金 | 人民币150万元整 | 人民币150万元整 | 人民币150万元整 | 人民币150万元整 |
标的用途 | 商业服务(仅限于经营汽车行业)。租赁物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营项目必须是合法经营,且须征得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及领取相关证照。报名前,由竞投人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清楚所经营行业是否获得经营许可,相关责任由竞投人承担。 |
竞价方式 | 明标 |
增价幅度 | 每次举牌递增人民币1元/平方米/月(不含税) |
本次交易标的存在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若原承租方现场表示愿意按最高报价成交的,则原承租方为竞得人。 |
二、其它情况说明(适用于各包组)
1、租赁宗地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粤(2018)佛南不动产权第0258642号(“原环通”地块),粤(2018)佛南不动产权第0258642号、粤(2019)佛南不动产权第0000498号(“原泰雄星”地块、“原东南、比亚迪”地块、“原迪嘉”地块)】,未办理规划条件,竞得人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营风险。竞得人不能以租赁物的规划、报建、权属证书等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条款。
2、租赁期间,竞得人不得进行违法新建、重建、翻建、改建、加建,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经济后果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合同期满后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水电设施、固定装修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3、租赁期间,配套附着物或新建构筑物内部的维修与保养由竞得人负责,如出现下水道堵塞、水浸、漏水等问题由竞得人负责维修处理,产生的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4、租赁期间,竞得人须独立承担因租赁及经营使用宗地而产生的全部税、费、责任等,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管理费、日常维修保养费、水费、电费、垃圾费、水电增容费、因使用租赁宗地及经营项目所产生的已知及未知税费、消防安全责任、安全生产责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等,各项申请申报手续由竞得人自理,出租方予以书面证明的协助。
5、若土地需要进行“五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迅、通排水、平整土地)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出租方协助竞得人办理水、电设施报装和工商、税务、消防等申报有关手续,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6、竞得人须与出租方签订《消防、环保及安全生产协议书》作为合同补充协议,以明确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双方均严格遵守并执行。
7、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应符合安全生产三同时的要求,涉及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还需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
8、出租方不得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集体物业资产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出租方要与竞得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出租方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集体物业资产的竞得人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出租方违反上述约定,出现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9、竞得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架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并落实整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10、标的物中标后,合同内必须注明场地经营使用性质,严禁设有违规住人设施及用品,并按附件《桂城街道村级工业园区消防安全指导要求》完善管理机制。3亩以上(含3亩)或竟得期限5年以上(含5年)需聘请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消防检测机构按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完善消防设施,企业投入使用前,并按附件《桂城街道村级工业园区消防安全指导要求》完善管理机制方可投入使用。
11、租赁期间,竞得人须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对经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应当与生产经营同步投产使用。因竞得人经营而产生环境污染、生态系统破坏的,竞得人需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
12、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的,竞得人不得将租赁物部分或整体转租给第三方,也不得将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整体转让给第三方。如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转租的,转租期间,竞得人不得一次性收取承租第三方三个月或以上的租金(含同等数额的保证金),且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承租期。
13、因政府规划“三旧”改造或者国家建设需要征收土地及配套附着物时,竞得人须无条件服从,租赁合同从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解除。
注:欲了解标的物的其他情况,可向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三、合格竞投人准入条件(适用于各包组)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竞投人必须是2014年1月1日前(不包含当日)成立,在广东省佛山市内注册且合法经营汽车经销服务的企业法人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三)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报价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代表。
四、确定竞得人的原则
明标方式确定竞得人的原则
(一)如仅有一位竞投人成功报名且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投人为竞得人。(若该竞投人未能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必须在交易结果公告期内到交易所进行签订,否则视为该竞得人反悔。)
(二)如有二位或以上合资格竞投人参与竞价,则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1、若竞投标的存在原承租方,且原合同已约定或双方协议约定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且原承租方现场表示愿意按最高报价成交的,则原承租方为竞得人。
2、若全体合资格竞投人均不到场,或到场后因竞投人不报价等原因造成不能确定竞得人的,则采用摇珠或抽签方式在全体合资格竞投人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
(三)若无人报名或无合资格的竞投人,另行组织交易。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一)时间: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7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投。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
3、竞投意向人递交报名资料后,资料不予退回。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1、竞投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竞价文件售价: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竞投意向人可通过柜台存款、转账或网银转账方式存(汇)入以下账号,凭银行回单获取竞价文件。
①收款单位: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②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分行
③账 号:44 5028 0104 0002 333 (此账号非保证金汇入账号)
④款项来源:1911
七、报名前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到实地勘察竞投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八、交易保证金
(一)各竞投人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存入竞价文件指定账号(账号详见竞价文件),提交方式:转账。
(二)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名称转帐。为了方便退还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
(三)请各合资格的竞投人必须在2019年7月9日17时前(北京时间)以竞投人的名称将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号并到账(账号详见竞价文件,到账时间以银行查询为准)。交易保证金款项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将不接受其竞价。竞投人必须把保存完好的交易保证金银行回单(银行凭证)原件及《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格式详见竞价文件附件)于2019年7月11日09时30分00秒前(北京时间)递交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以作交款及退款凭证,逾期未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竞价。
(四)交易保证金退还: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及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全额付清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把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及出租方开具的交易保证金退款证明递交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核对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九、竞投环节
(一)接收证明文件及签到时间:合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19年7月11日星期四09时15分00秒至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证明文件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现场参加竞价会议,提前或逾期提交的材料,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恕不接受。
(二)竞价会议开始时间及地址:2019年7月1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三)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自然人只限本人参加。
(四)若竞投人及其陪同人员携带有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请于竞价开始前关闭该设备并放置于指定位置。
(五)如竞投人在竞价环节开始后离开竞价现场,将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十、处罚机制
(一)经相关部门认定其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竞投人,将取消其竞投资格,如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1、凡未按规定提交有效凭证(证明文件、二代身份证原件、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2、严重扰乱竞价会议现场秩序;
3、竞价环节过程中使用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出租方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投人未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投报到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5、竞投人在竞价会议开始后结束前未经本中心许可,擅自离开竞投现场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6、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伦先生 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851689
出租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叠北村东胜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8925977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