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类别 | 评审项 | 评审规则 | 分值 |
价格 (10分) | 价格评审指标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超预算的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程序。 | 10分 |
技术分(50分) | 需求理解 | 根据投标人对昆山市政务服务信息化现状了解程度和项目需求的理解情况,由评委根据其方案酌情打分。 对昆山市政务服务信息化现状了解程度和项目需求的理解情况了解深入,思路清晰,需求理解透彻的得6-8分;对昆山市政务服务信息化现状了解程度和项目需求的理解情况了解较少,需求理解一般的得3-5分;对昆山市政务服务信息化现状了解程度和项目需求的理解情况没有了解,需求理解较差的得1-2分。 | 8分 |
总体设计 | 系统设计思路新颖,系统整体架构设计先进、可行、可靠、规范和完备,符合江苏省政务服务于“一张网”及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整体规划。由评委根据其方案酌情打分。 优秀的得4-5分,良好的得2-3分,较差的得1分。 | 5分 |
功能性要求 | 按照投标文件功能设计与招标文件的响应、贴合程度进行评分。 优秀的得8-10分,良好的得5-7分,较差的得1-4分。 | 10分 |
与省“一张网”平台对接要求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与省“一张网”平台对接方案的完整性、可用性进行综合评分。 优秀的得4-5分,良好的得2-3分,较差的得1分 | 5分 |
与苏州市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要求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与苏州市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方案的完整性、可用性进行综合评分。 优秀的得4-5分,良好的得2-3分,较差的得1分。 备注:对接苏州市政务服务平台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否则该项不得分。 | 5分 |
与昆山市现有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无缝对接要求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与昆山市现有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无缝对接方案的完整性、可用性进行综合评分。 优秀的得5-6分,良好的得3-4分,较差的得1-2分。 备注:对接昆山市现有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否则该项不得分。 | 6分 |
与新大厅智能化设备无缝对接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与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智能化设备无缝对接方案的完整性、可用性进行综合评分。 优秀的得4-5分,良好的得2-3分,较差的得1分。 备注:对接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智能化设备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否则该项不得分。 | 5分 |
数据迁移及功能移植要求 | 投标单位需对现有需要迁移的系统进行数据分析、对现有应用系统流程进行分析,重复考虑用户的使用习惯,确保相关功能迁移后能稳定运行,实现平滑迁移,需提供详细的历史数据迁移及功能移植方案。投标人需承诺在建设周期内完成数据迁移和功能移植工作,迁移和移植所需的所有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需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承诺,否则该项不得分。 优秀的得4-6分,良好的得2-4分,较差的得1分。 | 6分 |
公司综合实力(25分) | 响应供应商的实力 | 1. 据《“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遵循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规范以及国家保密管理和密码管理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的要求:投标人具有完善的保密措施,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资质甲级得2分,乙级得1分(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2分 |
响应供应商的实力 | 2. 投标人具有较强的软件研发执行能力,能够提供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5级认证得5分, CMMI4级得4分,CMMI3级得3分(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5分 |
响应供应商的实力 |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标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分(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5分 |
响应供应商的实力 | 4. 投标人具有国家级或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得3分(提供权威部门的证明文件) | 3分 |
响应供应商的实力 | 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国家级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企业信用等级AAA级证明得2分,具有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得2分。(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4分 |
投标产品版权及知识产权考察 | 1、投标商具有较强的互联网+政务服务软件研发能力并具有:行政审批系统、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政务服务事项汇聚管理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分析系统、中介机构管理系统、电子监察平台、智能化大厅、WEB应用快速开发平台、运维服务管理平台、智能分析平台等类型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全部具有得满分3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提供加盖公章的著作权证书复印件,证书取得时间均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计分,证书原件备查) | 3分 |
案例 | 投标人熟悉《“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国办函〔2016〕108号)、《关于实行行政审批中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7]54号)等本行业标准规范,具有丰富的同类型项目实施经验: 1、 参与过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标准规范制定或课题研究,得1分;(须提供规范制定或课题研究委托合同,合同内容需清晰反映委托事项,否则不予认定) 2、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区县级及以上政务服务一张网类似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案例得1分,最高得2分。 | 3分 |
项目实施及服务:12分 | 项目管理 | 投标人具有成熟的项目管理系统,能有效推进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工作,能对项目开发进程管理,提供采购方、承建方、使用方参与沟通、共享的平台,由评委酌情打分,得0-3分 | 3分 |
实施团队保障 | 项目组主要技术人员具有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管理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PMP项目管理师等认证,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建设团队配置情况酌情打分,得0-3分 | 3分 |
培训及售后服务 | 1、投标人提供完善的项目培训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提供本地化服务,并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机构在苏州地区的注册证明(苏州地区的本地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售后服务响应及时,由评委根据方案的可行性酌情评分,得0-3分。 | 分3 |
培训及售后服务 | 2、投标人能够提供规范化的运行维护服务,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ITSS)标准符合性证书,得3分。(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3分 |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3分 |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 |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酌情评分,得0-3分。 | 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