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苏州市吴江区北厍中学关于(上午公告)学校教学安全设备的变更公告3月10日
根据SZWY2018-WJ-T-006-A号招标文件,经采购单位确认做如下补充说明及相关信息更正:<?xml:namespace prefix = o />
一、合同条款中 三、价格与支付
如果验收不通过,甲方可拒付工程款,并将此工程款用于需整改而产生的工程费用(甲方有权请其他公司对工程进行整改);如果因验收不通过而影响工程的其他进程(如办证等),甲方将追究乙方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不做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十)本次采购的货物如属苏州市政府协议供货目录中规定的产品,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最新一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清单中的品牌、型号, 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网页打印页,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配置清单、单价最高限价可上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核对;有关协议采购的内容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十一)本次招标不接受全进口设备的投标,进口产品的定义为: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具体按照苏财购〔2008〕14号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十二)本次招标采购的产品如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则应按照如下执行:若为优先采购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则各投标单位应优先选择在清单名录内的相应品牌型号的产品投标;若为强制采购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则各投标单位必须选择在清单名录内的相应品牌型号的产品投标,并须附节能产品目录清单,未按本要求执行的,该投标单位投标无效。
(十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告的时间、内容为准,也可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链接查询。
更改为:
(十)若投标产品涉及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目录内的产品则必须报产品单价,且不得超过最新一期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价格。可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链接查询
(十一)若投标产品涉及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目录内的产品则必须选择最新一期目录内产品(型号及参数),产品报价不得超过最新一期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价格。可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链接查询
(十二)本次招标不接受全进口设备的投标,进口产品的定义为: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具体按照苏财购〔2008〕14号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十三)本次采购的货物如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品目,则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在上述清单范围内选型(含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产品),否则为无效投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告的时间、内容为准,也可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链接查询。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网站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关产品信息的截图资料,并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清单截图资料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
以上补充通知与原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特此通知,谢谢合作!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苏蠡大厦601 邮政编码:215000
联系人:朱敏
电话:0512-65305011 13451500373
传真:0512-65303181
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3月9日
来源:[db:地域]江苏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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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学 苏州市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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