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苏州市规划局关于苏州古城18、19、26、27号街(第一次)坊城市设计项目更正公告4月26日
受苏州市规划局的委托,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就其需要的苏州古城18、19、26、27号街坊城市设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SZZJ2018-G-010),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及补充: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如递交投标文件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N≥3)小于或等于拟采购的供应商数量,则实际采购的供应商数量为N-2家。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若本次招标中标单位不足3家,剩余数量均不再重新采购” 。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更正为: “本次招标活动递交投标文件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如少于五家则认定采购失败”。 2、原招标文件中: “22.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现变更为: “22.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五家的”; 3、原招标文件第七章:项目概况及项目任务书要求“苏州古城18、19、26、27号街坊城市”-项目概况及任务书要求中: “五、工作计划:1、时间安排: ①2018年5月中下旬,通过政府采购网招标确定,每个地块选取三家编制单位,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开展工作。 ②2018年7月,各编制单位完成概念方案的提交。 ③2018年9月,召开概念方案专家评审会,确定中标方案。 ④2018年11月,完成论证成果,召开专家论证会。 ⑤2018年12月,提交最终成果。” 现更正为 “五、工作计划:1、时间安排: ①2018年7月提交概念方案、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②2018年9月论证。 ③2018年12月提交成果。” 4、原“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5月2日” 现更正为: “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5月11日” 本公告为SZZJ2018-G-010号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如与原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来源:[db:地域]江苏财政厅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更正 苏州
上一篇: 扬中市人民医院(上午公告)医梯供应与安装变更公告24月26日
下一篇: 苏州市规划局关于苏州古城39、45、46、51、(2018)52号街坊城市设计项目更正公告4月26日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db:地域]江苏财政厅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更正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更正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