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技术响应情况(44分) | 评委根据所投产品技术响应情况打分,符合条件视情况打分,不符合条件不得分。 | |
(1)投标产品基型车技术、参数、质保要求(18分) | 全部满足得18分。 带☆为重点项目,不满足每项扣3分。其他不满足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技术和参数响应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无法提供证明文件证明能达到技术参数要求的,视同不满足。 | |
(2)基础配备要求及改装要求(16分) | 全部满足得16分。 “基础配备要求”表中不满足的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 “改装要求”表中带☆为重点项目,不满足每项扣3分,超过3项不满足,得0分。其他不满足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 |
(3)车辆改装方案。(10分) |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车辆改装方案,车辆改装方案中必须有车辆内部改装和外观改装设计图纸,以及改装完成的效果图。投标人应提供改装需求中涉及到的重要材料的品牌型号。评委重点从车辆的选型、改装方案满足程度、布局、选材、适用性、便捷性等方面进行评价,优秀的,得10-9分;较好的,得8-7分;中等,得6-5分;一般,得4-3分;差得2-0分。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车辆改装图纸、改装完成效果图的,该项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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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样车情况(10分) | 没提供样车的该项不得分。重点从能否实现招标文件项目需求、空间布局是否合理方便、改装工艺、改装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功能实现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评价。样车符合招标文件项目需求,空间布局好,改装工艺、改装材料优良、功能实现符合要求的,得10-8分;样车基本符合标文件项目需求,空间布局较好,改装工艺、改装材料和功能实现符合要求的,得7-5分;样车基本达到招标文件项目需求,空间布局、改装工艺、改装材料和功能实现基本达到要求的,得4-2分;样车不符合招标文件项目需求,空间布局、改装工艺、改装材料、功能实现不符合要求的,得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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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同类业绩(6分) | 根据投标品牌的同类业绩,单份合同同类检测车数量不少于30辆的,每份合同得3分;不少于20辆,每份合同得2分;不少于10辆的,每份合同得1分。最高得6分。不重复计算。(注:投标品牌的同类业绩是指投标品牌的同类检测车业绩,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销售业绩均可。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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