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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苏州工[2018]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关于“2018年苏州工业园区教师教育网络培训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5月5日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的委托,就其所需的2018年苏州工业园区教师教育网络培训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编号:SZWK2018-Y-C-015),该项目于2018年5月3日在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现对采购文件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通知如下:
一、采购文件格式7更正为: 中小企业声明函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_____行业(行业选择范围见备注3),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2.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承诺由本公司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 1、如对上述内容出现异议,投标单位需在七个工作日内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原件。 2、有当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的应附在其后,否则必须提供2017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及公司缴纳社保人员数量证明,否则不作为依据。 3、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详见网址: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5006/n11297232/14484942.html 4、行业选择范围:(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九华路99号景城学校内 联系人:卢啸虎 电话: 0512-69995947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编:215005 联系人:周依雯/李东 联系电话:0512-69165616/69165612,0512-65153553 (FAX) 上述内容如与原采购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5月4日
来源:[db:地域]江苏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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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苏州 网络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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