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 (30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分值(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 30 |
2.1 | 技术 (44分) | 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满分8分;负偏一项得5分,负偏2项得0分。 技术参数响应且有部分指标高于招标参数,1项实质性正偏离得1分,最高不超过4分。 (是否为有效偏离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认) | 12 |
2.2 |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中对投标产品制造厂商情况的描述综合评分。描述内容包括:生产规模、生产过程控制、生产工艺、质量管理的情况、制造设备等。优得5-6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 | 6 |
2.3 | 投标文件提供国家级质检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投标产品(公寓组合床、公寓椅、单人床、衣柜、自修桌)抽样检验报告复印件,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多得10分(原件备查)。 | 10 |
2.4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样品综合评分: (1)符合性:根据样品外观、材质、款式、规格尺寸、五金配件等综合评分。优得7-8分,良得4-6分,一般得1-3分; (2)工艺:根据钢制品焊接工艺、钢制品表面、牢固度、平整度、涂饰及漆膜、木制品封边处理、是否脱胶鼓包、床板工艺等综合评分。优得7-8分,良得4-6分,一般得1-3分。 | 16 |
3.1 | 服务 (10分) | 本地化服务:投标人注册地在南京市,或在南京市内设有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或在南京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和备品备件仓库(须提供经工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或驻宁办事处人员在宁缴纳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得2分。(原件备查) | 2 |
3.2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完整售后服务方案(如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响应时间、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及服务电话等)进行评分,优得3-4分,一般得1-2分。 | 4 |
3.3 | 免费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每增加1年加2分,最多得4分。 | 4 |
4 | 业绩 (5分) | 评委根据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公寓家具金额达30万以上的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5分(提供有明细货物的合同、发票复印件、银行进账单复印件缺一不可,原件备查) | 5 |
5.1 | 信誉 (11分) | 投标人提供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为AAA级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2 |
5.2 | 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市级著名商标的得2分,省级及以上著名商标的得3分。(原件备查) | 3 |
5.3 | 投标人提供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的得2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2 |
5.4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十环)的得3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3 |
5.5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的得1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