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教学区楼宇物业服(2018)务项目更正公告(二)(066018K01005/2)5月14日 |
| 时间:2018-05-14 12:5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江苏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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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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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教学区楼宇物业服(2018)务项目更正公告(二)(066018K01005/2)5月14日
招标编号:066018K01005/2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教学区楼宇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该项目于2018年4月23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文件主要信息: 项目名称: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教学区楼宇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66018K01005/2 公告日期:2018年4月23日 一次更正公告日期:2018年5月11日 二次更正公告日期:2018年5月14日 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 二、更正信息: 1.一次更正公告中 业绩(7分) | 提供近三年具有高校管理或类似项目的业绩。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每提供一个2015年以来高等院校物业服务或类似项目年度合同金额在180万元及以上的案例得1分,必须提供完整合同的复印件以及被服务单位证明。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最高得分7分。 | 更改为: 业绩(7分) | 提供近三年具有高校管理或类似项目的业绩。每提供一个2015年以来高等院校物业服务或类似项目(合同内容包含:保洁、安保、工程小修),合同金额在180万元及以上的案例得1分,必须提供完整合同的复印件以及被服务单位证明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本项最高得分7分。 | 本通知为066018K01005/2号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未做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此更正公告,如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更正等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18年5月14日 发 布 人:邱文婷 发布时间:2018年5月14日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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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更正 项目 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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