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地税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工程(中午发布)造价委托协审定点服务商项目的补充通知6月22日 |
| 时间:2018-06-22 06:5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江苏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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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江苏财政厅机构发布, 从2018更正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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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苏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地税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工程(中午发布)造价委托协审定点服务商项目的补充通知6月22日
各投标人: 针对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的采购编号SZZC2018-G-004号地税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协审定点服务商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招标文件P38页第七章 评标办法、评分标准: “二、综合评分标准: 1、投标人投标项目工作方案 35分 1.4 拟投入的人员技术力量 ( 10分) 2人(具备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成本)审核资质) 4分 4人(具备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成本)审核资质) 6分 6人(具备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成本)审核资质) 8分 8人及以上(具备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成本)审核资质)10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备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成本)审核资质的,人员数量为2人的得4分,每增加2人加2分,最高分为10分;须提供近1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资质证书(造价工程师或安装造价员证书等)复印件,原件备查,资质须在有效期内,无原件不得分。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招标网==》 1.5拟投入的人员主要业绩 (5分) 投标单位须提交近2年参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成本)审核报告等业绩证明资料,可明确辨别业绩的存在和人员的参与,每1人得1分,最高得5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招标网==》 2.3相关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成本)审核经验 ( 28分) 2.3.1 须提供近2年参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成本)审核的项目汇总表,提供的,得5分。 2.3.2提供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成本)审核委托合同和对应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成本)审核技术报告复印件(报告出具时间在2016年-2018年期间内),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15分。 2.3.3提供近2年参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成本)审核的案例 2个,有案例简介、具体数据、审核经验分析,提供案例得分共2分,每提供1个得1分;案例质量评定共6分,每个案例质量评定得分为0-3分。(8分) 2.4投标人内部制度的完善性 (6分) 投标人提供内部组织机构及职责制度、估价质量管理监督制度、估计档案管理制度、企业信用档案、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文件的,具备一项制度得1分,全部具备得6分) 2.6投标人获奖( 5分) 2.6.1投标人获部级行业管理部门奖励的 5分 2.6.2投标人获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奖励的 4分 2.6.3投标人获市级行业管理部门奖励的 2分 (获奖的须提供近2年获奖证书或颁发红头文件为准,提供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修改为“ 1、投标人投标项目工作方案 35分 1.4 拟投入的人员技术力量 ( 10分) 2人(具备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成本)审核资质) 4分 4人(具备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成本)审核资质) 6分 6人(具备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成本)审核资质) 8分 8人及以上(具备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成本)审核资质)10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备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成本)审核资质的,人员数量为2人的得4分,每增加2人加2分,最高分为10分;须提供人员劳动合同、近1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资质证书(造价工程师或各专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原件备查,资质须在有效期内,无原件不得分。 1.5拟投入的人员主要业绩 (5分) 投标单位须提交自2016年1月1日起出具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成本)审核报告等业绩证明资料,可明确辨别业绩的存在和人员的参与,每1人得1分,最高得5分。 2.3相关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成本)审核经验 ( 28分) 2.3.1 须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起出具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成本)审核报告的项目汇总表,提供的,得5分。 2.3.2提供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成本)审核委托合同和对应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成本)审核技术报告复印件(报告出具时间在2016年-2018年期间内),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15分。 2.3.3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起出具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成本)审核报告的案例分析2个,有审核报告、案例简介、具体数据、审核经验分析,提供案例分析得分共2分,每提供1个得1分;案例分析质量评定共6分,每个案例分析质量评定得分为0-3分。(8分) 2.4投标人内部制度的完善性 (6分) 投标人提供内部组织机构及职责制度、质量管理监督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业务培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文件的,具备一项制度得1分,全部具备得6分。 2.6投标人获奖( 5分) 2.6.1投标人获部级行业管理部门奖励的 5分 2.6.2投标人获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奖励的 4分 2.6.3投标人获市级行业管理部门奖励的 2分 (获奖的须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起获奖证书或颁发红头文件为准,提供复印件,只计一个奖励,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二、本项目无需编制投标书一(报价部分)。 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成本)审核项目指所有建筑安装工程的审核项目。 四、本项目所有投入人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和近12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原件开标时须提供,以备查,否则不得分。 五、投标、开标时间、地点调整为: 1、投标时间:2018年7月13日10:00~10:30整(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13日10:30整(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8年7月13日10:30整(北京时间) 4、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以上内容若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1日 附、联系单位: (1)采购人: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 地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535号 联系人:杨 玮 联系电话:68358314 (2)招标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 邮编:215004 联系人:帅菊丽、吴伟 电话:0512-68320475,传真:0512-68079725
来源:[db:地域]江苏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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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工程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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