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上午公告)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关于大厅宣传屏幕的更正公告6月28日 |
| 时间:2018-06-28 13:3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江苏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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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江苏财政厅机构发布, 从2018更正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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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苏州(上午公告)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关于大厅宣传屏幕的更正公告6月28日
各投标供应商:
我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委托就该单位拟采购的“大厅宣传屏幕”组织公开招标采购,采购编号为SZWK2018-Y-G-009-A号。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招标网==》 该项目已于2018年6月6日发布采购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应采购人要求,对采购文件作以下修改,特通知如下: 一、修改事项: 1、P34第14项“采用前维护贴墙式安装方式、整体厚度小于100mm”修改为“采用前维护贴墙式安装方式,整体厚度≤200mm”。 2、P36第16项“LED大屏显示单元采用铝镁压铸结构”修改为“LED大屏显示单元采用镁铝合金或压铸铝材料”。 3、P36第(四)项中“屏幕贴墙安装,整体厚度小于10cm,装饰材质及颜色由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施工。屏幕结构设计需要安全可靠,屏幕采用贴墙安装不得破坏背部大理石墙面,显示屏结构不得与墙面进行刚性硬连接。”修改为“屏幕贴墙安装,整体厚度≤200mm,屏幕不得突出墙面,装饰材质及颜色由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施工。屏幕结构设计要安全可靠,在现有原大屏基础上进行安装,不得破坏大屏四周的整体墙面装饰,保持屏幕与墙面平整,屏幕与墙面的固定方式由投标人在满足采购要求的基础上自行设计。” 4、删除P37页第(六)项显示屏功能演示要求。 5、评标标准修改为“第八章 评标方法、评分标准 一、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产品技术、方案、安装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商务标和技术标比重或者分值等。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书(报价除外)进行评价、打分后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直接计算取得,二者相加为投标人的总得分。 二、综合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方法,并以评分方法进行评估,总分值为100分,评审因素及各比重如下: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40%(权重),技术与质量及其它占60%(权重)。 (一)投标报价(4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本次招标价格权值为40%) 针对中小型企业的价格评审: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11〕181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 如投标人属于小型企业,且提供该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如投标人属于微型企业,且提供该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对其报价给予8%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如部分产品满足上述价格扣除条件,则在投标文件中注明该部分产品明细及价格占比,评审时按比例进行扣除。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 各投标人若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提供自有服务的,则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开具的小微企业认定证明或各自提供书面承诺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由政府监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二)技术部分(60分) 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与质量:35分 1.1、技术指标及功能:完全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得30分,不带★项为一般技术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带★项为重要技术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标★技术参数要求的设备需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技术参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未提供的视为无评审依据) 1.2、整体方案的先进性、合理性、可实施性及风险程度比较;功能描述清楚,方案具体,可行性高等由评委综合比较。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 2、设备安装实施方案比较(6分) 提供详细的设备安装实施方案,须能保证不影响政务大厅日常工作,新旧屏幕平稳不间断过度,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方案的完整和优秀程度综合评定,优秀得6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 3、售后服务:6分 3.1、售后服务方案:从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措施和承诺,比较质保期满后备品备件价格、服务收费标准及服务措施,详细的培训计划及人员安排。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 3.2、项目组人员配备实力、经验、职称比较,最优得3分,良好的2分,一般得1分。 4、综合实力比较:13分 4.1、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认证,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4.2、投标单位在2014年01月01日以后(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7分。” 6、开评标时间及地点修改为:“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7月31日13:30~14: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31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7月31日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以上内容如与原采购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0512-66680182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51号工商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编:215005 联系人:陆宇 李东 联系电话:0512-65237219/65158848,0512-65153553 (F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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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苏州 更正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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