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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相城中等(2018)专业学校关于校园室外安防监控设备改造的补充公告6月28日
根据SZWY2018-XC-T-008号招标文件,做如下补充说明及相关信息更正:
一、网络枪式摄像机技术参数:设备与客户端之间用200米网线进行传输,数据包丢包率不大于0.1%。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不做要求 二、设备机柜技术参数特点:白色透明钢化玻璃前门,玻璃上下两边丝印黑色网纹;前后为圆形通风孔的上下框;可同时安装脚轮和支脚。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不做要求 三、光纤尾纤技术参数采用进口康宁A级纤芯制造,性能满足国标要求; 更改为: 光纤尾纤技术参数采用优质环保纤芯制造,性能满足国标要求; 四、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评审加分: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11〕181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给予评审加分: 如投标人认定本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者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认定证明。 更改为: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11〕181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给予评审加分: 中小微型企业的认定: 中小微企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注册地经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提供签署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带最新一期的企业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时,可以认定为中小微企业。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及附件资料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五、文件组成和评审内容中:网络枪式摄像机、网络室外高清球式摄像机、32路网络硬盘录像机、16路网络硬盘录像机必须提供彩页或技术偏离表且加盖厂家公章。 更改为: 网络枪式摄像机、网络室外高清球式摄像机、32路网络硬盘录像机、16路网络硬盘录像机提供彩页或技术偏离表加盖厂家公章。 六、文件组成和评审内容中:室外光缆、尾纤及跳线和网络线缆必须提供彩页且加盖厂家公章。 更改为: 室外光缆、尾纤及跳线和网络线缆提供彩页或加盖厂家公章。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6月29日9:00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29日9:30整 谈判时间:2018年6月29日9:30整 谈判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活动中心三楼318室(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更改为: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7月12日9:00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12日9:30整 谈判时间:2018年7月12日9:30整 谈判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活动中心三楼318室(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 以上补充通知与原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特此通知,谢谢合作!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苏蠡大厦601 邮政编码:215000 联系人:朱敏 电话:0512-65305011 13451500373 传真:0512-65303181 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8日
来源:[db:地域]江苏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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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安防 室外 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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