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院收藏作品翻铸(7月)项目的更正公告7月4日 |
| 时间:2018-07-04 14:5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江苏财政厅
|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更正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334496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db:地域]江苏财政厅 发布关于:关于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院收藏作品翻铸(7月)项目的更正公告7月4日的信息
来源:[db:地域]江苏财政厅
2018更正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江苏财政厅机构发布, 从2018更正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关于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院收藏作品翻铸(7月)项目的更正公告7月4日
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受南京艺术学院的委托,就其关于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院收藏作品翻铸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已于2018年07月03日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就有关内容发布更正公告如下: 一、原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一)原采购项目名称: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院收藏作品翻铸 (二)原采购项目编号:JSHC-201806146A (三)原公告日期:2018年07月03日 (四)原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 二、更正信息 1.原采购公告中: 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07月18日 14:30-15:00(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8日15:00(北京时间)。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招标网==》 磋商有关信息: (一)磋商时间:2018年07月18日 15:00(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07月17日 14:30-15:00(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7日15:00(北京时间)。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招标网==》 磋商有关信息: (一)磋商时间:2018年07月17日 15:00(北京时间)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京艺术学院 联 系 人:魏巍 联系电话:025-83498121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46号北三楼 联系人:罗工/李工 联系电话:52402663-835 四、其他应说明事项: 单位名称: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奥体支行 账 号:1259 0737 5810 501 开户行行号:3083 0100 6254 有关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敬请关注相关法定媒体发布的信息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也可以与我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25-83609911,传真:025-83609955。 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04日 发 布 人:邱文婷 发布时间:2018年7月04日14:00
来源:[db:地域]江苏财政厅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更正 南京
上一篇: 苏州市胥江实验中学(2018)校关于电脑设备的补充公告7月4日
下一篇: 如东县自来水公司2018年度(柒月)球墨铸铁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7月4日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db:地域]江苏财政厅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更正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更正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