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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7月)理中心关于公积金内审服务外包项目的更正公告7月6日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公积金内审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编号:SZCH2018-G-017)。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招标网==》 该项目已于2018年6月14日开始发布采购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对本采购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和更改,特通知如下: 一、原评分标准“3、投标人财务状况比较,最高2分”,现予以删除。 二、原评分标准“(一)价格基准分:60分。第一步: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文件为无效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6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0%×100”。 现更正为“(一)价格基准分:62分 第一步: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文件为无效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 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62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2%×100”。 本公告为SZCH2018-G-017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单位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六日 附:联系方式 采购人 名称: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苏州市干将路877号 联系人: 杨芸 电话: 0512-65237919 采购代理单位 名称: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邮编: 215007 电话: 0512- 65161796 传真: 0512- 65262733 联系人:陈刚
来源:[db:地域]江苏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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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更正 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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