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教育发展中心关于苏州高新区智慧教育升级之“教(柒月)育时空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澄清公告7月6日 |
| 时间:2018-07-06 16:5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江苏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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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34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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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江苏财政厅机构发布, 从2018更正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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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苏州高新区教育发展中心关于苏州高新区智慧教育升级之“教(柒月)育时空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澄清公告7月6日
编号:SZRQ2018-N-G-004
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区教育发展中心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苏州高新区智慧教育升级之“教育时空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采购编号:SZRQ2018-N-G-004),该项目于2018年6月25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采购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在本次招标文件P29页、P49页、P54页中均有涉及: 凡涉及到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描述均已招标文件P29页、P49页为准,同时删除招标文件P54页中:“有当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的应附在其后,否则必须提供投标人2014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能体现出该年度营业总收入)及公司缴纳社保人员数量证明,否则不作为认定依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招标网==》 ” 二、现删除招标文件P47页 “5年以上教育工作背景(指在普教、职教、高教系统或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 “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占30%,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人员占80%”。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公告期:自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上述内容如与原采购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凌、李也菲 电话/传真:0512-67276332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3188号万达广场C座11楼 2、采购人: 采购人:苏州高新区教育发展中心 联系人:唐玮 联系电话:(0512)68754419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1884号 本公告为SZRQ2018-N-G-004号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澄清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7月6日
来源:[db:地域]江苏财政厅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苏州 高新区 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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