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兽医社会化服务采[2018]购项目变更公告7月7日
苏州市吴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兽医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的补充通知
编号:SZSY2018-WJ-C-023
一、补充通知如下:
原合同的主要条款:
7.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2)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任务和目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来源:十环招标网==》
(3) 因外包业务而导致甲方责任或损失,乙方负责并赔偿。
(4) 乙方以图书馆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必须经甲方审查、同意、备案后方可签订。
(5) 服务期间所乙方所产生的与读者或第三者之间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 乙方在项目承包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国家安全法规及图书馆的规章制度执行,如发生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所造成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7) 若依托图书馆阵地和资源开展有偿服务,须经甲方审查同意备案后方可实施,并商议获利分配方案。如未得到甲方认可,乙方擅自对外开展的有偿服务,视作乙方违约,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或者影响图书馆对外形象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并由乙方给予赔偿。
现更改为:
7.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 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9)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任务和目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10) 因外包业务而导致甲方责任或损失,乙方负责并赔偿。
(11) 服务期间乙方所产生的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2) 乙方在项目承包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国家安全法规及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规章制度执行,如发生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所造成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盛祖勋 联系电话:0512-63190196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北路399号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苏盈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美芳、林燕芳
联系电话:0512-63087666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仲英大道1010号明珠城公交首末站西门三楼
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7月6日
本通知为SZSY2018-WJ-C-023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凡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均按本补充通知执行。
来源:[db:地域]江苏财政厅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兽医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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